证券之星消息,高新发展(000628)12月09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董秘在关于华鲲振宇并购事项的答复中,始终以“公司目前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搪塞投资者的提问,今后此类答复是否可以一概理解为公司正在推进华鲲振宇的并购事项,只是不方便透露?
高新发展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已于2024年4月1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关于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24-25),目前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上市公司相关信息请投资者以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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