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高澜股份(300499)11月26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董秘,你好!我发现贵司几乎没有在公告上发布中标项目的信息。请问要达到什么标准才会发布?高澜股份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中关于重大合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如有达到披露标准的重大合同将及时公告。谢谢!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