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18日收盘,金龙羽(002882)报收于31.1元,下跌2.93%,换手率3.64%,成交量8.99万手,成交额2.81亿元。
11月1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180.1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865.22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045.37万元。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1月修订,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290万元。公司设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补选郭少明、倪洁云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每年8万元增至15万元,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取消监事会设置,由审计委员会承接其职能,并增加对全资子公司电缆实业的对外担保额度60,000万元,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将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2日,审议事项包括补选独立董事、调整津贴、修订章程、取消监事会、增加担保额度等。补选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关联股东需回避部分议案表决,部分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包括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监事会”改为“审计委员会”,新增法定代表人辞任、财务资助、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等条款,完善控股股东行为规范及独立董事职责,该修订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副总经理冯波因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离任后仍在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督查组任职。截至公告日,冯波持有公司股份22.5万股,占总股本0.052%,承诺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明确离任程序、工作交接、责任义务及追责机制,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时应继续履职至新任到位。
公司发布《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须存放于专户并实行三方监管协议,不得用于证券投资或质押等变相改变用途行为,超募资金和节余资金使用需履行审议程序。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明确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在专门委员会中发挥作用,公司为其履职提供知情权、会议材料及费用支持。
《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聘任高管等职权,会议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
《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应在符合条件后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决议违反规定的,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明确重大经营及对外投资事项的决策原则、范围、权限和程序,相关项目需进行可行性分析、法律与财务审查,并提交相应层级会议审议,建立执行监督与责任追究机制。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需董事会批准并披露;超3000万元且占比超5%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均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单笔融资超净资产50%、对外担保超净资产10%等情形须经股东会审批,董事会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权限内担保事项,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需对方提供反担保,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规定在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达30%及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必须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别投票,候选人得票须超过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方可当选。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规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决定,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更换事务所需披露解聘原因及前后任情况,建立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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