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18日收盘,*ST威尔(002058)报收于25.16元,下跌2.33%,换手率1.45%,成交量2.07万手,成交额5268.38万元。
11月1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8.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97.6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26.13万元。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时审议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多项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并决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将承接监事会职权,相关细则修订后生效。会议还审议通过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并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上述议案均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会议表决结果均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2025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日,现场会议地点位于上海市闵行区虹中路263号6楼会议室。会议将审议包括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在内的五项议案,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公司将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宁波银行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向北京银行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期限暂定为1年。具体融资金额、贷款期限、利率等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本次授信有助于拓宽融资渠道,改善财务状况,促进业务发展。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兰香湖南路1280号4层07室,经营范围变更为生产、销售多层复合材料、包装膜、锂离子电池薄膜等特殊功能性薄膜及相关投资经营。同时修订《公司章程》,调整经营宗旨,取消监事会并由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新增控股股东、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内容,并对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任职资格、利润分配等条款进行修订。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特殊功能性薄膜、模具制造、机械设备销售及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4,344.8332万元,股份总数为14,344.8332万股,均为普通股。章程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责任、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条件、对外担保审批权限等内容。公司设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3人,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利润分配方面,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5%。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修订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等内容。规则适用于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规定了会议召集主体、提案提交条件、会议通知时间及方式、表决要求等事项,并强调股东会决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规则还明确了律师出具法律意见的情形以及股东会决议公告的要求。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召集、通知、提案、召开、表决及决议执行等程序。规则强调董事会会议需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审议事项须经全体董事半数以上同意,涉及担保事项需出席董事2/3以上同意且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关联交易等特定事项需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应对未在通知中列明的提案回避表决,会议记录及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的监督与核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细则规定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包括审议财务报告、聘任审计机构、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等,并明确了会议议事规则及工作程序。该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明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会议可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事项等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经专门会议审议,公司应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并承担相关费用。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决策前的准备工作。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形成书面记录报董事会。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独立性要求及职责权限。制度规定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需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自查,董事会需年度评估并披露。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决策、监督关联交易、聘任高管、薪酬考核等方面发挥监督作用,并可行使特别职权,如提议召开董事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变更程序及履职保障措施。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该细则明确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决策程序及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并提出建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形成书面记录。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进行评价,并提出薪酬建议,提交董事会审议。相关决策程序、议事规则及职责权限均予以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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