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18日收盘,羚锐制药(600285)报收于22.26元,上涨0.27%,换手率0.94%,成交量5.29万手,成交额1.18亿元。
资金流向
11月18日主力资金净流入985.96万元,占总成交额8.39%;游资资金净流出39.27万元,占总成交额0.33%;散户资金净流出946.7万元,占总成交额8.05%。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形下由相关主体提议召开。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关联交易等事项时,相关董事应回避表决。规则还对会议通知、议案审议、决议执行及会议记录等作出规定。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户管理,不得用于非募投用途。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需履行严格审批程序,超募资金及节余资金使用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募投项目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需及时披露。公司应定期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披露专项报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审核程序、合同订立、日常管理、信息披露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严禁未经授权的担保行为。对关联方、高资产负债率对象及重大担保事项设置了严格的审批要求,并强调对被担保人资信审查、风险评估、反担保安排及持续监控。同时规定了信息披露义务和违规责任。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公司召开股东会需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注册资本变更、修改公司章程等。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授权管理制度,明确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在资产交易、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合同等方面的决策权限。涉及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的不同比例和金额,分别由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制度还规定了银行授信、日常经营合同、委托理财、对外赞助捐赠等事项的审批权限及程序,并强调授权不得概括授权,重大事项须集体决策。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明确禁止以垫付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无真实交易背景开具票据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使用。公司设立领导小组负责日常监督,要求关联交易严格履行决策程序,杜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如发生资金占用情形,董事会应采取措施要求纠正,必要时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股份,并可通过‘以股抵债’等方式清偿。被占用资金原则上应以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抵债需经评估并由股东会批准。公司应对历史资金往来和担保情况进行自查并整改。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职责权限及工作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人数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可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与合理性。制度明确了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的定义,以及关联交易的范围,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担保、日常性及偶发性关联交易等。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要求遵循市场价格、成本加成或协商定价。对于不同金额的关联交易,设定了相应的审议程序,涉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股东会的审批权限,并明确了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机制。同时,制度对日常关联交易的披露、累计计算原则、豁免情形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关于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台(武汉)律师事务所就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会议于2025年11月18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多项公司治理制度修订议案。表决程序合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羚锐制药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长熊伟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多项公司治理制度修订议案,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所有议案均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取消监事会为特别决议议案。北京金台(武汉)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羚锐制药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燕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陈燕女士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选举后,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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