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17日收盘,吉林高速(601518)报收于3.07元,下跌1.6%,换手率0.9%,成交量17.0万手,成交额5236.16万元。
11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93.07万元,占总成交额5.6%;游资资金净流入461.27万元,占总成交额8.81%;散户资金净流出754.34万元,占总成交额14.41%。
2025年4月10日,公司发布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将于2025年4月17日14:00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现场会议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某地。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9:15至15:00。会议审议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11日。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2月4日上午09:00-10: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与投资者交流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董事长于江涛、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隋庆、独立董事林建忠将出席。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16:00前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站或公司邮箱提交问题。说明会具体内容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
吉林高速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会议同意调整企业负责人2025年薪酬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通过《“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会议决定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拟修订《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和《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明确企业负责人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年薪与企业绩效评价系数、岗位系数等挂钩。同时,提请审议董事长薪酬调整事项,调整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两项管理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原相关办法废止。
吉林高速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出席会议股东共13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7654%。律师见证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吉林高速董事会宣布将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当日14:00在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44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当日交易时段及互联网平台9:15-15:00。审议事项包括修订企业负责人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调整董事长薪酬等三项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8日,股东可于规定时间通过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响应上交所‘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倡议,制定行动方案。方案包括聚焦主责主业提升盈利能力,推动引流增收和运营管理水平提升,加快数字化转型升级;重视投资者回报,持续实施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加强投资者沟通,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坚持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取消监事会设置,强化独立董事作用;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和风险防控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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