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14日收盘,富煌钢构(002743)报收于5.84元,上涨1.21%,换手率2.32%,成交量10.07万手,成交额5882.49万元。
资金流向
11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1.29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298.52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09.82万元。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岗位,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修订多项治理制度。会议还审议通过补充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的议案,并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补充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会议决定取消监事会及监事岗位,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并修订公司章程。同时,因经营需要,公司拟增加与关联方富煌建设及下属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不超过2,000万元。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5:00,网络投票时间为9:15至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日。会议审议包括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对外投资制度》等七项议案。其中,前三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公司将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及职工代表监事自动解任。同时,《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统一修订为“股东会”,并调整法定代表人、股东权利、董事义务、独立董事职责、审计委员会职能等相关条款。本次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窦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窦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窦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在聘任新董事会秘书前,由公司董事兼总裁郑茂荣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关于增加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因实际经营及2025年第四季度需要,补充预计与关联方安徽富煌电力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新增销售商品等交易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市场价格原则,定价公允,未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该事项已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补充预计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及合肥中科君达视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5年11月1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违法事实包括:中科视界虚增2024年营业收入2518.74万元,导致重组草案财务数据虚假记载;未披露与6家经销商的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遗漏;未披露总经理苗小冬代持2%股权的行为,标的资产权属披露不实。富煌钢构、中科视界分别被处以600万元、70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员被处以200万元至380万元不等罚款。公司表示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生产经营正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设召集人一名。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审查内部控制制度等。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保存期十年。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股东会议事规则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注册资本增减、公司合并分立、修订公司章程等职权。规则规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根据法定情形适时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或自行召集股东会。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利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的定义、专户存储要求、使用范围及审批程序,强调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质押或委托贷款等变相改变用途的行为。公司需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对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须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调整、节余资金使用等均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公告。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每半年进行现场检查。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重大信息的范围、报告程序及管理责任。重大信息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变更事项等,要求相关责任人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公司实行实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制度还规定了保密义务及责任追究机制,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公司重大战略规划、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等事项的研究与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由3至5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决议结果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制定,明确公司应披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强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的责任,规定信息披露的流程、保密要求及责任追究机制。
内部审计制度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为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实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审计部的设置与独立性要求,规定了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的主要职责,涵盖内部控制、财务收支、反舞弊机制等方面的审计内容。制度还规定了审计工作程序、审计报告的编制与审批流程、审计档案管理及后续审计跟踪等内容,并建立了对审计人员的监督与问责机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解任、任期届满等离职情形。制度明确离职程序、信息披露要求、离职后的忠实与保密义务、责任追究机制等内容。董事、高管离职后5年内忠实义务仍然有效,保密义务持续至信息公开始。离职人员未履行公开承诺的需提交书面说明,公司有权追责并索赔。
对外担保制度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制度,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决策权限、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及风险管理要求。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特定情形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进行年度预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担保事项应要求反担保,财务部门负责日常管理与风险监控。制度强调审慎原则,要求持续跟踪被担保人偿债能力,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服务对象、基本原则,包括充分披露、合规披露、公平对待投资者等。规定了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重大事项等,并禁止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或作出股价预期。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股东会、网站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设立专门咨询电话,加强与中小投资者交流。制度还明确了由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证券部为职能部门,并对与特定对象沟通的流程、记录、承诺书签署等作出规范。
对外投资制度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制度,明确对外投资的定义、分类及审批权限。对外投资包括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股权投资等形式,分为短期和长期投资。制度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和总经理的审批权限,明确了投资决策流程、项目管理、财务监督及信息披露要求。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旨在规范投资行为,防范风险,提高投资效益。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范围、知情人范围及登记备案流程。公司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报送。内幕信息包括经营、财务等重大事项,知情人需在信息首次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备档案。公司重大事项如重组、发行证券等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对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关联交易制度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联交易制度,明确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界定关联交易范围及基本原则。规定关联交易需签订书面协议,遵循公平、公允、自愿原则。明确关联交易审议程序,根据交易金额和比例确定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权限,关联董事及股东应回避表决。重大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交易背景、定价依据、协议内容等信息。制度还规定了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与披露要求,以及可豁免或免于履行审议程序的情形。
独立董事制度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享有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召集。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支持与知情权。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526.8478万元。章程规定了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与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份发行、转让、回购等事项的相关程序。同时对利润分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事项作出规定。章程还强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并规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与勤勉义务。
董事会议事规则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和运作程序。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职权。公司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工作。董事会议事规则对会议召集、通知、表决、记录等程序作出规定,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高效运作。
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核意见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原则,定价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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