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14日收盘,维维股份(600300)报收于3.67元,下跌1.34%,换手率2.57%,成交量41.63万手,成交额1.54亿元。
11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606.68万元,占总成交额10.46%;游资资金净流入16.07万元,占总成交额0.1%;散户资金净流入1590.61万元,占总成交额10.35%。
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和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长任冬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共46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14,719,8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289%。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其中第二项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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