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12日收盘,吉峰科技(300022)报收于8.81元,上涨0.0%,换手率2.59%,成交量12.81万手,成交额1.14亿元。
11月12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38.8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571.2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32.35万元。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就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11月12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及《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各项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其中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吉峰科技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及《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出席股东103人,代表股份占总股本24.9975%。各项议案均获通过,其中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99.8432%。中小股东对相关议案亦进行了表决。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吉峰科技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69,707,818.23元,拟使用盈余公积14,906,344.91元和资本公积533,341,032.92元,合计548,247,377.83元弥补亏损。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通知债权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吉峰科技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新《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取消监事会设置,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会相关的制度,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李晓筠、王杜鹃、唐志伟不再担任监事,其中王杜鹃、唐志伟仍在公司任职,李晓筠不再担任任何职务。离任监事原任期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均无未履行承诺,且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后符合不设监事会的要求,内部监督机制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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