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12日收盘,融捷股份(002192)报收于48.1元,下跌1.09%,换手率4.8%,成交量12.44万手,成交额5.97亿元。
11月1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71.2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531.3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202.59万元。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吕向阳为董事长,张加祥为副董事长。董事会同意设立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已确定。会议聘任吕向阳为公司总裁,谢晔根为首席执行官,张加祥、张顺祥、谢青松、计阳为副总裁,陈新华为董事会秘书,冯志敏为财务总监。同时审议通过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及废止事项。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融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修订多项内部管理制度、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确定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等议案。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审议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修订多项内部管理制度、董事会换届选举等议案。会议选举吕向阳、张加祥、谢晔根、贾小慧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饶静、刘凯为独立董事,并通过了董事津贴议案。所有提案均获通过,无否决议案。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合法有效。
为规范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处理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制度。制度明确了突发事件的定义、分类,包括治理类、经营类、政策和外部环境类、信息类事件。公司设立由董事长或总裁领导的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决策和协调处置工作。制度规定了预警预防机制、处置流程与措施、责任追究及应急保障等内容,强调及时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明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制度适用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管理人员参照执行。问责范围包括隐瞒任职资格问题、违反忠实勤勉义务、泄露秘密、信息披露违规、重大决策程序违规等情形。问责措施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降职、解除职务、赔偿损失等,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处理。问责程序由问责小组调查,董事会或总裁办公会议审议决定。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任等原因离职的行为。制度明确离职程序、信息披露要求、职责延续、工作交接、离任审计配合、承诺履行、持股管理及责任追究等内容。董事辞职在特定情况下需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保密义务持续有效。公司应对离职人员未尽义务进行审查并明确追责措施。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2025年11月)》,明确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的责任部门、工作机制及处理流程。制度适用于涉及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投诉,规定董事会办公室为责任部门,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负责人,建立投诉台账并保存三年。公司通过电话、信函、邮件等渠道受理投诉,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复杂情况可延期并告知理由。对监管部门转办的投诉需按规定办理,重大事项上报董事会处理。
为规范融捷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制度。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互动交流、诉求处理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沟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价值。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进行选择性披露或对股价作出预测。公司应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在官网设立投资者关系专栏,并通过互动易平台及时回应投资者提问。接受调研需签署承诺书,调研后须核查研究报告内容。投资者说明会、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应按规定披露信息并形成记录。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明确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限及议事规则。委员会由三名及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审议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公司为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明确审计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限及议事规则。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行使监事会职权等。涉及财务报告披露、聘任审计机构、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需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委员会应每年提交对外部审计机构的履职评估报告,并督导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报告工作。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为规范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募集资金需存放于专户集中管理,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或质押、委托贷款等变相改变用途的行为。募集资金使用须严格与发行文件承诺一致,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变更用途、使用超募资金、节余资金等事项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公司应定期核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接受保荐机构持续督导。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融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明确公司融资行为规范,涵盖权益性融资和债务性融资,包括融资原则、内部控制目标、分工授权、实施执行及监督检查等内容。制度强调融资活动须符合中长期战略规划,合理规划资金需求,优化资本结构,防范偿债风险,并规定财务部门和董事会办公室分别负责债务性与权益性融资的具体实施。内部审计部门每半年对重大融资事项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制度(2025年11月)》,旨在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确保信息披露合规、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责任人,董事会办公室为执行部门,规定了调研接待、信息保密、承诺书签署、调研记录存档及事后核查等流程。公司接受调研时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相关活动需形成记录并及时在互动易平台披露。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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