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11日收盘,威腾电气(688226)报收于39.41元,上涨1.08%,换手率1.73%,成交量3.24万手,成交额1.28亿元。
11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7.12万元,占总成交额0.76%;游资资金净流入255.76万元,占总成交额1.99%;散户资金净流出158.64万元,占总成交额1.24%。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发行方案、股票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以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等七项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各项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拟定发行方案,募集资金不超过29,984.54万元,用于高压母线智能制造、节能型变压器智能制造及补充流动资金等项目;审议通过相关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等;调整2022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多个激励计划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并决定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公司将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当日15:00在江苏省扬中市新坝科技园南自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1日,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本次会议审议三项议案: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公司公告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205,872,415.90元,累计使用98.33%,结余927.80万元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569,864,137.75元,累计使用74.29%,结余1.48亿元。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监管要求,无重大错报。
公司披露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06亿元,累计使用2.02亿元;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70亿元,累计使用4.23亿元。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调整,取消部分项目。
公司说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募集资金将用于高压母线智能制造项目、节能型变压器智能制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中智能电网和高效节能电气器材制造范畴。
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采取现金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经董事会专题论证并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公司发布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不超过29,984.54万元,其中高压母线智能制造项目投资14,180.12万元,新增年产能19.6万千安米;节能型变压器智能制造项目投资13,381.13万元,新增干式变压器300万kVA、油浸式变压器150万kVA及箱式变电站200台;补充流动资金7,500万元。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为江苏威腾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苏威腾变压器有限公司,建设周期均为24个月。
公司发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披露在不同净利润下降情景下,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将有所摊薄。公司提出应对措施,包括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升研发与业务拓展、优化经营管理及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高管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填补回报措施的履行作出承诺。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42名激励对象归属46.638万股,30名激励对象归属19.33万股;同时作废首次授予部分1.332万股、预留部分0.67万股未达标限制性股票。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2025年1-9月及2022至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专项核查,认为该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规定编制,提供了合理保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另一份法律意见书,确认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129名激励对象归属32.922万股,70名激励对象归属13.91万股;同时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发布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984.54万元。项目围绕主营业务展开,在人员、技术、市场方面具备良好储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发布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10%,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提升公司产能与核心竞争力,优化财务结构,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公司发布预案披露提示性公告,相关文件已于2025年11月10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本次发行尚需经上交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不代表监管部门对发行的实质性判断或批准。
公司发布“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本次可归属数量为46.6380万股,归属人数为42人,授予价格调整后为8.91元/股。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达34.81亿元,满足26亿元的业绩考核目标。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100%或80%,离职人员所持股票作废。
公司发布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因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200元(含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1.64元/股调整为11.49元/股。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实质影响。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名单进行核查,确认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129名、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70名,以及2023年“奋发者一号”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42名、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30名激励对象均符合规定,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归属条件已成就。
公司发布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2.9220万股,归属人数为129人,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达34.81亿元,满足24亿元考核目标。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考核未达标导致股票作废。
公司发布“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9.3300万股,归属人数为30人,授予价格调整后为8.91元/股。公司层面业绩达标,30名激励对象中24人考核为A或B,可全额归属,6人考核为C,归属比例为80%。
公司发布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3.91万股,归属人数为70人,授予价格调整后为11.49元/股。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达34.81亿元,满足24亿元考核目标。董事会、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均已确认归属条件成就。
公司发布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因激励对象离职及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合计作废7.9925万股。其中2022年激励计划作废5.9905万股(首次授予3.4380万股,预留授予2.5525万股),2023年“奋发者一号”激励计划作废2.0020万股(首次授予1.3320万股,预留授予0.6700万股)。本次作废不影响公司经营及管理团队稳定。
公司发布关于调整“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因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200元(含税),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授予价格由9.06元/股调整为8.91元/股。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实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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