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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深深房A(000029)11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83.33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1-12 03: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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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1月11日收盘,深深房A(000029)报收于27.46元,下跌1.86%,换手率0.34%,成交量3.05万手,成交额8454.88万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1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83.3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615.72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董事会审议通过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72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1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83.33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67.6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615.72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办法>的议案》《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决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72万元。上述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相关文件已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办法》及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等六项议案。相关议案已于2025年11月10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文件及公告于2025年1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3005号深房广场48A会议室。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9日,B股股东需在2025年11月14日或之前买入股票。会议审议包括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办法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六项议案。其中前三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天健所具备相应资质,拥有241名合伙人、2,356名注册会计师,2024年业务收入29.69亿元。该所为公司提供了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核查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审计过程中,双方就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审计重点等进行了沟通。公司认为天健所勤勉尽责,独立性符合要求,按时完成了审计任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执业能力、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2024年7月26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费用合计72万元。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分别于2024年8月2日和8月23日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审前安排、审计进展及最终报告进行了全过程监督,认为天健所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审计工作。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72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1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1万元。公司2024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均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主要涉及公司宗旨、住所、法定代表人、股东权利、董事会与股东会职权划分、独立董事制度、审计委员会职能、利润分配政策、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等方面。修订依据为《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部分条款新增或调整,同时更新了公司住所信息及组织架构相关内容。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主要涉及董事会职责、会议召集、通知方式、表决程序等内容。修订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部分条款文字表述优化,如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明确董事会会议召开频次、通知时限及通讯表决效力等。修订后的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对比表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主要涉及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独立性要求、提名程序、职责权限、会议审议机制、信息披露义务等方面。修订依据包括《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部分条款 wording 进一步完善,如‘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并对独立董事津贴、专职工作条件、独立性自查与评估等机制作出明确规定。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主要涉及股东会职权、召开程序、提案权、表决机制等方面。修订内容包括调整股东会职权范围,明确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降低股东提案持股比例至1%,完善独立董事提名机制,细化会议主持规则及表决计票要求,并同步更新术语表述与法律法规衔接。本次修订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规定进行。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办法修订对比表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办法》,明确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不得提前聘请。修订内容包括选聘条件、程序、评价标准、审计费用调整机制、连续聘任年限限制(原则上不超过8年,最长10年)、关键审计人员轮换要求、信息安全管理等,并新增对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时间要求及谨慎情形提示。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职责权限和运作程序。规则规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紧急情况下随时通知召开。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董事应对决议承担责任。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会应在三十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规则还明确了会议召集、议案提出、表决方式、会议记录及决议执行等内容。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产生程序、职责权限、权利义务等内容。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方面发挥作用,对关联交易、财务信息披露、董事高管任免及薪酬等事项进行审议或发表意见。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和履职便利,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并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

公司章程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经营宗旨、股份发行与转让、股东会及董事会职权、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合并分立减资解散清算程序、章程修改及附则等内容。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11,660,000元,经营范围涵盖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投资等多个领域。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的职权、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会议召开、表决、决议及公告等内容。规则规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可在董事人数不足、亏损达股本三分之一、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情形下召开。股东会审议事项包括选举董事、审议财务预算、利润分配、增减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如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资产购买出售等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不履行职责时,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可自行召集。股东会决议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办法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办法,明确选聘应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决定。办法规定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执业资格、良好执业记录等条件,选聘程序包括制定政策、资质审查、评价打分、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等环节。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不超过8年,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10年。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5年须轮换。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披露解聘原因、前后任事务所意见、审计费用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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