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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大有能源11月11日涨停收盘,收盘价9.08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1-12 00: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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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1月11日收盘,大有能源(600403)报收于9.08元,上涨10.06%,涨停,换手率5.71%,成交量136.51万手,成交额11.58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大有能源11月11日涨停收盘,封单资金达9663.57万元,占其流通市值0.45%。
  • 来自主力资金流向:11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03亿元,占总成交额17.57%。
  • 来自龙虎榜上榜:大有能源因涨幅偏离值达7%连续5个交易日内第三次登上龙虎榜。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间接控股股东河南能源集团将通过增资方式并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公司称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大有能源董事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交易信息汇总

大有能源11月11日涨停收盘,收盘价9.08元。该股于14点17分封板,未打开涨停,截至收盘封单资金为9663.57万元,占其流通市值0.45%。

资金流向

11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03亿元,占总成交额17.57%;游资资金净流出6936.65万元,占总成交额5.99%;散户资金净流出1.34亿元,占总成交额11.57%。

龙虎榜上榜

沪深交易所2025年11月11日公布的交易公开信息显示,大有能源(600403)因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达到7%的前五只证券登上龙虎榜。此次为近5个交易日内第3次上榜。

公司公告汇总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发布公告,披露其间接控股股东河南能源集团与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战略重组进展。2025年11月7日,河南省国资委与河南能源集团、平煤神马集团已签署《战略重组框架协议》。根据协议,河南省国资委拟以其持有的河南能源集团100%股权按经评估的公允价值对平煤神马集团增资,增资完成后,河南能源集团将成为平煤神马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本次重组尚需履行审计、评估、签署正式增资协议,并通过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及其他必要批准程序。目前,该事项不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11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当日15时30分在公司机关2号楼2楼东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1日。会议将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股东可于2025年11月27日前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登记参会。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议案。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相关监事会制度予以废止。同时,公司章程中对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治理结构和权利义务进行了相应修订,并调整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内部控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该制度明确董事会为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部门,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和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公司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对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经营活动等实施监督检查,并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部保持独立性,不隶属于财务部门。制度还规定了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履职保障及责任追究等内容。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组成、职责、会议提案、通知、召开、表决、会议记录及决议执行等内容。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含4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依特定情形召开。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须真实、准确、完整,并保存不少于10年。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相关人员离职管理。制度适用于任期届满离任、辞职、被解职等情形。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自公司收到报告时生效,高管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若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须继续履职。股东会可提前解任董事,需过半数表决通过,并允许董事申辩。离职人员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任职期间文件的移交,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忠实义务和保密义务在离职后一年内或商业秘密公开前持续有效。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与股东会职权、独立董事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及利润分配政策等内容。公司注册资本为2,390,812,402元,经营范围涵盖煤炭开采、铁路运输、电力业务等。章程规定股份发行、转让、回购条件,明确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议事规则,以及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利润分配方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26%。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提议或自行召集。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临时提案。会议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表决遵循相关规定,涉及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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