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紫光国微(002049)11月11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尊敬的领导: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披露的《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针对该 2 人 “知悉内幕信息后交易” 的行为,公司是否已向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监局同步报送相关线索(如交易明细、自查结论等)进行报备?若已报备,请说明报备时间、报备部门及核心内容;若未报备,请明确说明未报备具体原因及法律依据
紫光国微回复:您好!针对2名激励对象在知悉《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后至《激励计划》公告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事项,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公司已取消前述2名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92)。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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