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7日收盘,节能风电(601016)报收于3.15元,下跌0.63%,换手率1.3%,成交量76.93万手,成交额2.43亿元。
资金流向
11月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676.67万元,占总成交额15.14%;游资资金净流入112.1万元,占总成交额0.46%;散户资金净流入3564.57万元,占总成交额14.68%。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以及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数量不超过1,932,113,759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6亿元,拟用于多个风电项目建设。发行对象包括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议案,并决定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8日。本次会议审议包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共14项,涉及发行方案、预案、募集资金使用、股东回报规划、修订议事规则等内容。其中议案1至11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部分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公司同时披露了会议登记方式、出席对象及网络投票安排。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意见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多项议案,包括发行方案、预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等。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相关方案切实可行,关联交易公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显示,公司分别于2020年、2021年和2022年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配股方式募集资金净额分别为205,584.73万元、299,651.42万元和332,647.49万元,均已按规定存放于专项账户并全部使用完毕,截至2025年9月30日账户已销户。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承诺一致,无变更项目或对外转让情形。部分项目累计实现效益未达预期,主要因电价下降及弃风限电影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真实反映了实际使用情况。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公司承诺在本次发行中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不超过36.00亿元,用于多个风电项目建设。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增加,短期内可能导致即期回报摊薄。公司分析了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提出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包括加强经营管理、募集资金规范使用、完善公司治理和利润分配制度。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措施作出承诺。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发行预案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本次发行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等程序,预案披露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发行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6亿元,用于多个风电项目建设。本次发行旨在顺应国家新能源政策,扩大公司装机规模,增强盈利能力,同时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财务结构。发行采取竞价方式,定价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且不低于每股净资产。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风电项目投资,不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及其一致行动人参与认购并锁定36个月。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6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七个风电项目,包括察右前旗、兴和县、阿克塞县、甘州平山湖、怀安及邢台市南和区的风电项目。本次发行旨在顺应国家产业政策,提升公司装机规模和盈利能力,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抗风险能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取得相关核准或审批,部分环评手续尚在办理中。董事会认为本次发行符合国家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60,000.00万元,用于中节能察右前旗、阿克塞县、甘州平山湖、怀安及邢台市等多个风电项目建设。发行对象包括控股股东中国节能及其一致行动人中节能资本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有助于提升公司装机规模、优化财务结构并增强抗风险能力。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包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本次发行前,中国节能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48.57%股份。本次发行将导致中国节能及其一致行动人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相关规定,中国节能及中节能资本已承诺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且经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后可免于发出要约。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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