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6日收盘,燕京啤酒(000729)报收于11.68元,上涨0.26%,换手率0.61%,成交量15.2万手,成交额1.78亿元。
11月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73.93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185.1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411.26万元。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1月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18,539,341元,股份总数为2,818,539,341股,均为普通股。公司设董事会,由七人组成,包括四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聘任高管等职权。公司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监督财务及董事、高管行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设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议。公司坚持党的领导,设立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章程还规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内容。
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就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0月21日发布会议通知,审议《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会议于2025年11月5日召开,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1,671,199,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2931%。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议案均获有效通过。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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