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5日收盘,丰茂股份(301459)报收于42.24元,上涨0.57%,换手率4.5%,成交量1.17万手,成交额4994.69万元。
资金流向
11月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32.43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91.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323.74万元。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公司拟调整“智能底盘热控系统生产基地(一期)项目”投资额及内部投资结构,不构成募投项目变更。会议审议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发行总额不超过61,000.00万元,用于智能底盘热控系统生产基地项目、年产800万套汽车用胶管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不提供担保,无评级要求。董事会同时审议通过发行预案、可行性分析报告、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等,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事宜。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定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1月20日14:30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地点为浙江省余姚市锦凤路22号办公楼二楼会议室。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2日。会议审议事项包括《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10项议案,其中提案1.00至10.00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可通过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本次会议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关于举办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15:00-16:00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与投资者交流。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0日前通过指定网址https://eseb.cn/1sV92ydWCM8或微信扫码小程序提前提问。参会人员包括董事长蒋春雷、总经理王军成、董事会秘书吴勋苗、财务总监孙婷婷及独立董事宋岩。说明会结束后,投资者可通过价值在线或易董app查看会议情况。联系人:吴勋苗,电话:0574-62762228,传真:0574-62760988,邮箱:dongmi@fengmao.com。公司已披露《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63,816,962.33元,累计投入募投项目387,180,155.35元,补充流动资金75,609,603.14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12,941,842.48元。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原“张紧轮扩产项目”6,000万元调整至“智能底盘热控系统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后终止嘉兴项目并再次调整。超募资金12,812.25万元,已使用8,837.96万元,其中7,600万元用于永久补流,2,000万元投向智能底盘项目。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相关资金已全部赎回。研发中心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余项目尚未完工,未涉及股份认购资产。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6,381.70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12,941,842.48元。累计投入募投项目资金387,180,155.35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投资新项目共计8,837.96万元。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发生变更,原“张紧轮扩产项目”中6,000万元调整用于“智能底盘热控系统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后因终止嘉兴项目,该6,000万元继续投入前述智能底盘项目;另2,000万元超募资金亦投入该项目。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归还至专户。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10,102.73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17.92%,主要系项目建设期内设备工程尾款未支付所致。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对“智能底盘热控系统生产基地(一期)项目”投资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项目总投资由60,079.11万元调至60,031.04万元,减少48.07万元。土地购置费由8,900.00万元调至7,277.00万元,土建工程费用由22,000.00万元增至25,000.00万元,基本预备费由1,582.94万元增至2,707.2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由5,731.60万元减至3,179.01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基本不变。本次调整不改变项目总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建设周期,不构成募投项目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本次调整无异议。
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回报规划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旨在完善分红机制,保障投资者权益。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将结合盈利、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拟定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可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并在特定条件下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公司将按要求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确保决策程序透明,中小股东权益得到保护。本规划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459,证券简称:丰茂股份)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规范运营。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的情况。公告日期为2025年11月4日。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的公告。公司基于多项假设,分析了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结果显示在不同盈利情景下,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存在不同程度摊薄。为降低风险,公司提出完善治理结构、加强内控、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和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等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不侵占公司利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履职,不损害公司利益,并将薪酬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具体内容详见公告文件。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1,000.00万元,用于智能底盘热控系统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年产800万套汽车用胶管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总投资69,032.44万元,差额由公司自筹解决。智能底盘项目内部收益率12.18%(税后),投资回收期8.54年;汽车用胶管项目内部收益率14.89%(税后),投资回收期7.55年。项目顺应市场需求,提升产能,增强研发创新与市场竞争力。公司已取得相关土地权益,审批备案程序进行中。本次发行有助于完善产能布局、提升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智能底盘热控系统生产基地(一期)项目”投资额及内部投资结构,总投资额由60,079.11万元调至60,031.04万元,减少48.07万元。土地购置费由8,900.00万元降至7,277.00万元,土建工程费增至25,000.00万元,基本预备费增至2,707.2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减至3,179.01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基本持平。本次调整因土地实际购置成本低于预期,工程及预备费用增加所致,不改变项目内容、主体、地点及周期,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认为该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无异议。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1,000.00万元,用于智能底盘热控系统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年产800万套汽车用胶管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可转债期限为6年,每张面值100元,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公司符合《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持续经营能力及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利息。本次发行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1,000.00万元,用于智能底盘热控系统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年产800万套汽车用胶管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可转债期限为六年,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不提供担保。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公司已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7,200.00万元,占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53.71%。公司不存在失信情形,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实施其他再融资计划将视业务发展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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