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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中成股份(000151)11月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72.04万元,占总成交额7.59%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1-06 02: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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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1月5日收盘,中成股份(000151)报收于12.77元,上涨0.47%,换手率1.25%,成交量3.84万手,成交额4901.05万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1月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72.04万元,占总成交额7.59%。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中成股份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通过与通用技术集团香港国际资本有限公司签订《财资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1月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72.04万元,占总成交额7.59%;游资资金净流入99.5万元,占总成交额2.03%;散户资金净流入272.55万元,占总成交额5.56%。

公司公告汇总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召开二〇二五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震敏主持。现场会议在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9号中成集团大厦举行,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99名,代表股份160,129,3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639%。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审议〈公司与通用技术集团香港国际资本有限公司签订〈财资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两项议案均获有效通过,其中第二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大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合法有效。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召开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震敏主持,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出席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99人,代表股份160,129,3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639%。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一是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意股份数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9.9137%,该议案获特别表决通过;二是审议公司与通用技术集团香港国际资本有限公司签订《财资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8.3638%,关联股东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获得通过。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二〇二五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股东会运作,保障股东权益。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决定发展战略、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方案、修改章程等职权。会议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明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可提议召开。提案需属职权范围,内容明确。会议通知应提前公告,提供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表决实行记名投票,部分重大事项须特别决议通过。决议应及时公告,律师应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意见。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依法设立,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制定发展战略、财务预算、利润分配、公司治理等职权。董事会决定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意见,部分事项需党委前置研究。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每届任期三年,可连任。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特定主体提议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决议须过半数董事出席并通过。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有明确审议权限和程序。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后生效。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〇二五年十一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公司二〇二五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7,370,728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88号二区8号楼。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对外承包工程、货物进出口、环保产业投建营、再生资源销售、技术服务等。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名。公司设立党委,发挥领导作用。章程明确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利润分配政策、财务会计制度、对外担保权限及信息披露要求等内容。公司可发行新股、回购股份,并规定了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程序。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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