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31日收盘,瑞丰高材(300243)报收于11.31元,上涨2.63%,换手率3.6%,成交量6.99万手,成交额7898.98万元。
10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18.39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296.5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414.93万元。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董事长周仕斌主持,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聘任齐元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议案获表决通过,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公司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就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0月31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共112人,代表股份86,427,9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123%。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中的各项子议案,表决结果均获得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举行,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12人,代表股份86,427,9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123%。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325%,该议案获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中的10项子议案,包括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各项议案均获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并披露了投票情况。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齐元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该任命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齐元玉先生197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公司ACR车间主任、质检科科长、企管部部长、监事会主席。截至公告日,持有公司股份155,546股,占总股本的0.06%。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相关处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收到非独立董事邵泽恒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邵泽恒先生辞去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其辞职不会导致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要求,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公告日,邵泽恒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5,861股。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邵泽恒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邵泽恒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的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邵泽恒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相关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