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31日收盘,高新发展(000628)报收于49.99元,上涨0.34%,换手率3.08%,成交量5.91万手,成交额2.95亿元。
资金流向
10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23.13万元,占总成交额0.76%;游资资金净流出296.64万元,占总成交额1.0%;散户资金净流入519.77万元,占总成交额1.76%。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高新发展披露,截至2025年10月2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5.72万户,较10月10日增加144.0户,增幅为0.25%。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6179.0股减少至6163.0股,户均持股市值为30.67万元。
财务报告
高新发展2025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主营收入35.22亿元,同比下降24.36%;归母净利润9526.96万元,同比下降20.9%;扣非净利润7100.5万元,同比下降12.99%;其中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0.29亿元,同比下降37.11%;单季度归母净利润2834.66万元,同比下降54.11%;单季度扣非净利润2130.36万元,同比下降50.28%;负债率82.33%,投资收益2357.63万元,财务费用4733.34万元,毛利率11.01%。
2025年三季度报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1,028,878,354.34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7.11%;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3,522,248,603.04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4.36%。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346,630.0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4.11%;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269,603.78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0.90%。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1,303,553.8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0.28%;年初至报告期末为71,004,978.84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为-418,220,364.7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2.46%。
基本每股收益本报告期为0.080元/股,较上年同期减少54.29%;年初至报告期末为0.270元/股,较上年同期减少21.05%。
稀释每股收益本报告期为0.080元/股,较上年同期减少54.29%;年初至报告期末为0.270元/股,较上年同期减少21.0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本报告期为1.30%,较上年同期减少1.58个百分点;年初至报告期末为4.42%,较上年同期减少1.19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为12,494,111,970.78元,较上年度末减少15.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192,210,475.65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64%。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本报告期金额为5,445,125.34元,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为19,731,797.96元,主要系处置参股公司股权所致。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本报告期金额为1,487,234.40元,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为4,304,018.65元。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本报告期金额为115,911.52元,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为962,653.69元。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本报告期金额为31,097.19元,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为31,991.76元。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本报告期金额为75,789.23元,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为206,965.15元。
减:所得税影响额本报告期为9,027.01元,年初至报告期末为319,339.94元。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本报告期为103,054.41元,年初至报告期末为653,462.33元。
合计本报告期为7,043,076.26元,年初至报告期末为24,264,624.94元。
二、股东信息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59,024户,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8.91%,持股数量172,297,390股;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73%,持股数量6,100,000股;成都高新科技创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73%,持股数量6,100,000股;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比例0.72%,持股数量2,545,449股;陈实持股比例0.62%,持股数量2,200,000股;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产品持股比例0.48%,持股数量1,678,000股;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比例0.46%,持股数量1,612,800股;冷成用持股比例0.40%,持股数量1,418,000股;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持股比例0.31%,持股数量1,104,500股;建信基金-建设银行-中国人寿-中国人寿委托建信基金公司股票型组合持股比例0.29%,持股数量1,031,800股。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26,922,300股;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2,545,449股;陈实持有2,200,000股;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产品持有1,678,000股;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有1,612,800股;冷成用持有1,418,000股;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持有1,104,500股;建信基金-建设银行-中国人寿-中国人寿委托建信基金公司股票型组合持有1,031,800股;景合私募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景合同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970,000股;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有957,300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高新科技创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此外,公司未知其他前10名股东、其他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陈实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2,200,000股,未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冷成用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1,418,000股,未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三、其他重要事项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基于公司对功率半导体业务板块的经营战略与发展规划,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森米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放弃成都高新策源优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购买的成都森未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及其上层股东权益的优先购买权。本报告期,策源优产已完成购买相关权益所涉及的全部价款支付及工商变更登记。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截至2025年9月30日,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646,574,469.54元,期初余额为1,339,441,550.49元。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785,693,018.88元,期初余额为1,435,534,057.97元。
持有待售资产期末余额为0元,期初余额为268,878,652.92元。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136,095,541.67元,期初余额为598,754,437.88元。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0元,期初余额为388,085,702.99元。
合同负债期末余额为102,440,591.66元,期初余额为168,211,674.18元。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为81,832,638.70元,期初余额为62,644,404.12元。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1,031,146,860.28元,期初余额为368,696,451.79元。
长期借款期末余额为1,278,175,009.00元,期初余额为1,904,750,002.00元。
递延收益期末余额为40,271,476.00元,期初余额为13,050,000.00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为43,825,905.78元,期初余额为89,664,080.70元。
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12,494,111,970.78元,期初余额为14,718,057,855.18元。
负债合计期末余额为10,286,630,247.24元,期初余额为12,562,097,875.32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余额为2,192,210,475.65元,期初余额为2,115,162,080.62元。
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余额为2,207,481,723.54元,期初余额为2,155,959,979.86元。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营业总收入本期发生额为3,522,248,603.04元,上期发生额为4,656,639,121.45元。
营业总成本本期发生额为3,372,716,279.34元,上期发生额为4,488,194,386.99元。
其中:营业成本本期发生额为3,134,326,816.26元,上期发生额为4,197,968,135.25元;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额为12,560,703.93元,上期发生额为26,807,882.44元;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为26,113,679.56元,上期发生额为25,702,851.98元;管理费用本期发生额为133,961,457.00元,上期发生额为137,771,300.06元;研发费用本期发生额为18,420,250.06元,上期发生额为42,430,174.41元;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为47,333,372.53元,上期发生额为57,514,042.85元。
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为23,576,266.76元,上期发生额为3,321,581.52元。
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为-3,707,472.48元,上期发生额为18,411,074.36元。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为-38,464,650.76元,上期发生额为-22,622,233.30元。
资产处置收益本期发生额为7,348.92元,上期发生额为16,540,363.23元。
净利润本期发生额为69,806,912.43元,上期发生额为103,168,594.95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期发生额为95,269,603.78元,上期发生额为120,447,989.16元。
少数股东损益本期发生额为-25,462,691.35元,上期发生额为-17,279,394.21元。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为-418,220,364.75元,上期发生额为-1,518,698,383.38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为229,923,232.92元,上期发生额为-61,678,466.82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为-498,507,452.83元,上期发生额为552,519,700.67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发生额为-686,804,591.16元,上期发生额为-1,027,867,873.45元。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本期为624,702,718.92元,上期为572,971,772.09元。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由董事长周志主持,符合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其真实、准确、完整;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规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捐赠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议案;审议通过新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议案。其中,《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捐赠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三项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所有议案均获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筑业务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的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2025年第三季度新签订单75个,金额约9.57亿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已签约未完工订单214个,金额271.17亿元;已中标未签约订单1个,金额0.19亿元。重大项目中,华惠嘉悦汇广场ABC标段因合同解除,B、C标段剩余工程不再由公司施工。多个项目已竣工并处于结算过程中,部分项目如高新福田TOD、新川软件园项目等处于施工收尾或主体施工阶段。所有项目对方履约能力无重大变化,结算和回款无重大风险。相关数据为初步统计,最终以定期报告为准。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2,172,123.24元,计入2025年1月1日至9月30日报告期。其中信用减值损失小计3,707,472.48元,主要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085,553.21元;资产减值损失小计38,464,650.76元,主要为存货跌价准备38,483,044.00元。本次计提减少公司利润总额42,172,123.24元。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认为计提程序合规、依据充分,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及相关委员会审议通过。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信息披露范围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等。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重大事件发生时应及时披露。信息披露文件应报送深交所登记并在证监会指定媒体发布。制度还明确了信息传递、审议、披露程序及未公开信息保密措施等内容。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薪酬计划、监督薪酬制度执行、对股权激励计划提出建议等。薪酬方案须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本规程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原规程同时废止。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旨在规范董事及高管人员的产生程序,优化董事会结构。提名委员会由4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负责研究、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负责日常事务。提名委员会对董事、高管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发现不符者应及时建议解任。董事会未采纳其建议需说明理由并披露。提名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本规程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原细则废止。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及股东权益。制度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等离职情形。董事辞任在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等情况下,需待补选完成前继续履职,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离职人员须在两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任期内及期满后六个月继续遵守每年转让不超过25%的限制。离职后仍负有忠实义务、保密义务,履职期间责任不因离任免除,未履行承诺不得擅自变更或豁免。公司应对离职人员进行义务履行审查,存在违规的应制定追责方案。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且不得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无不良记录。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承担其履职所需费用。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制度废止。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独立董事职责,发挥其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审议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事项等重大议题,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也需经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可现场或电子方式召开,须有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会议决议须签字确认,会议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并保存至少10年。公司应为会议提供支持,参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等,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并作为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深交所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须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和相关资格,不得有《公司法》禁止情形或监管处罚记录。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决议聘任或解聘,解聘需说明原因并公告。公司应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财务经营情况,参与相关会议,查阅文件资料,公司各部门应配合其履职。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制度废止。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规程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 ESG委员会,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及ESG相关事宜的研究与建议。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主要职责包括研究提出发展战略、重大投融资与资本运作方案建议,制定ESG目标与策略,识别ESG风险与机遇,审阅ESG报告,监督实施情况等。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负责日常事务,会议不定期召开,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委员会可提议聘请专业机构提供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本工作规程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原有规程废止。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控股子公司及能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等尚未公开且对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因职务、工作获取内幕信息的外部人员。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管理档案,实行“一事一记”,记录知情人名单、知悉时间、方式等内容,并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承诺书》。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信息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深交所。公司对违规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合规性、及时性与公平性,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公司应审慎判断拟披露信息是否符合暂缓、豁免条件,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可依法豁免或暂缓披露。商业秘密需满足不披露不会损害公共利益且符合特定情形。公司须登记相关信息并履行保密义务,防止内幕交易。暂缓、豁免事项消除或信息泄露时应及时披露。相关材料需保存至少十年,并按规定报送监管机构。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制度。公司须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不得擅自改变投向,严禁用于证券投资、质押、委托贷款等变相改变用途行为。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或地点调整等需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披露。闲置资金可临时补流或现金管理,但须符合规定条件。超募资金及节余资金使用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建立台账,定期核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保荐人定期开展现场核查并披露专项核查报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办法,规范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对外捐赠行为。对外捐赠指公司自愿无偿将合法财产赠予合法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捐赠应遵循自愿无偿、合法合规、权责清晰、量力而行、诚实守信原则。可用于捐赠的财产包括现金和实物资产,但不具有处分权或不合格的财产不得捐赠。捐赠类型包括公益性、救济性和其他捐赠,受益人应为公益性组织或社会弱势群体。对外捐赠实行预算管理,纳入年度财务预算。根据捐赠金额不同,分别由公司党委会、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未经授权擅自捐赠或违法违纪行为,公司将追究责任。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办法废止。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为促进双向沟通、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等。公司通过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方式开展交流,确保信息公平披露,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证券事务归口管理部门具体执行。公司接待调研需签署承诺书,形成书面记录,并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不少于三年。制度强调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注重诚信、合规,不得进行选择性披露或误导性陈述。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增强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因未勤勉尽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的,将依规追究责任。重大差错包括重大会计差错、披露内容重大错误或遗漏、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重大差异等情形。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标准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利润等项目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或导致盈亏性质改变等。责任追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形式包括约见谈话、通报批评、警告、调岗、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对责任人处理前应听取其陈述和申辩。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原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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