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30日收盘,福斯达(603173)报收于41.94元,下跌2.49%,换手率7.98%,成交量3.95万手,成交额1.68亿元。
资金流向
10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10.37万元,占总成交额3.05%;游资资金净流入1444.84万元,占总成交额8.63%;散户资金净流出934.47万元,占总成交额5.58%。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就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召集,于2025年10月30日14时30分在杭州市临平区兴起路398号二楼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会议审议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109,960,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1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31名,代表股份612,000股,占比0.3863%。议案获得通过,同意股数110,383,18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1%。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73,证券简称:福斯达,公告编号:2025-047。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兴起路398号二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葛水福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方式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3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0,572,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983%。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0,383,1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8291%。A股股东中持股5%以下股东对该议案的同意票为423,100票,占比69.1339%。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于野、叶雨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合法合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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