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29日收盘,国电南自(600268)报收于13.37元,上涨6.87%,换手率9.57%,成交量96.71万手,成交额12.73亿元。
10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8105.11万元,占总成交额6.37%;游资资金净流出1138.01万元,占总成交额0.89%;散户资金净流出6967.1万元,占总成交额5.47%。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6.19万户,较9月22日增加2.57万户,增幅70.86%;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2.81万股下降至1.64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6.79万元。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主营收入63.08亿元,同比上升13.89%;归母净利润2.11亿元,同比上升100.86%;扣非净利润2.0亿元,同比上升103.88%。2025年第三季度单季度主营收入20.26亿元,同比下降4.4%;单季度归母净利润5175.85万元,同比上升0.74%;单季度扣非净利润5051.69万元,同比上升2.24%。负债率61.82%,投资收益-2785.54万元,财务费用1148.36万元,毛利率25.24%。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议同意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为2名激励对象共计88,578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参股子公司南京华启置业有限公司同比例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保利江苏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对华启置业同比例减资,注册资本由900,735,705.52元减至714,000,000.00元,公司减资金额为91,500,495.70元,减资后仍持有49%股权。因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董文兼任华启置业董事,构成关联交易。上述事项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相关事宜。
监事会核查确认,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公司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已达成,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具备合法、有效的主体资格。监事会同意2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8,578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敏主持。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三项议案:一、同意《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其编制和审议程序合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二、同意《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确认2名激励对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88,578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三、同意《关于参股子公司南京华启置业有限公司同比例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25-051。
南京华启置业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财务报表经审计,审计意见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公司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1-6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合并资产负债表显示,期末资产总计1,843,356,680.38元,负债合计453,368,063.96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389,988,616.42元。合并利润表显示,营业总收入6,117,193.52元,净利润-10,731,202.38元。合并现金流量表显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354,966.78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88,541.66元。
南京华启置业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5]30754号)。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1,899,383,297.01元,负债合计498,663,478.21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400,719,818.80元。2024年度营业总收入14,846,071.49元,净利润95,767,342.59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5,767,342.59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4,278,619.36元。长期借款由期初500,000,000.00元减少至165,000,000.00元,存货由期初1,697,655,248.95元减少至458,979,714.37元。
国电南自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2年11月28日,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登记完成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48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的33%。公司未发生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被监管部门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情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2023年净资产现金回报率(EOE)为21.88%,高于目标值16.8%及对标企业75分位值;较2020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79.29%,高于目标值20%及对标企业75分位值;ΔEVA大于0。2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A/B,可解除限售股数合计88,578股。董事会认为解锁条件已成就,相关事项符合规定。
国电南自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2人,均为核心骨干员工,解除限售股票数量合计88,578股,占其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3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2023年净资产现金回报率21.88%,高于目标值16.8%及对标企业75分位值;较2020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79.29%,高于目标值20%及对标企业75分位值;△EVA大于0。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级,满足全额解除限售条件。本次解除限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人,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88,57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2023年净资产现金回报率21.88%,高于目标值16.8%及对标企业75分位值;较2020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79.29%,高于目标值20%及对标企业75分位值;ΔEVA大于0。2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A/B,满足全额解除限售条件。解除限售后,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88,578股,无限售条件股份相应增加。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及法律意见书均确认解锁条件已成就。
国电南自拟与保利江苏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对参股子公司南京华启置业有限公司同比例减资,注册资本由900,735,705.52元减至714,000,000.00元,合计减资186,735,705.52元,其中国电南自减资91,500,495.70元,出资额变更为349,860,000.00元,持股比例仍为49%。因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董文兼任华启置业董事,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减资基于公平、互利原则,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事项已获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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