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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汽轮B:现金选择权仅限反对票股东申报

来源:证星董秘互动 2025-10-29 16: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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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杭汽轮B(200771)10月29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请问公司发布的现金选择权提示性公告,和我们每位股东都有关吗?是不是都需要申报?
杭汽轮B董秘:投资者您好!只有在6月6日股东会就吸收合并的相关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且持续持有该股票,并进行现金选择权有效申报的股东,才可以行使现金选择权。并非所有股东都可以选择现金选择权。现金选择权只是赋予投反对票股东的一项权利,相关投资者可以选择受否行使。 根据现金选择权提示性公告,截至 2025 年10月27日,即提示性公告刊登之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3.09港元/股,相对于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溢价73.61%。若符合申报现金选择权条件的投资者行使现金选择权,将可能导致一定亏损,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6月6日股东会投反对票的股东,是不是只能选择现金选择权?
杭汽轮B董秘:投资者您好!本次现金选择权并不是和所有股东都有关系,只与6月6日股东会相关议案均投出有效反对票,且持续持有股票的股东有关。现金选择权只是赋予上述有权股东的一项权利,有权股东可以选择是否行使,但并不意味着强制有权股东必须接受公告中的行权价格并申报股份。根据现金选择权提示性公告,由于公司股票目前交易价格高于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投资者行使现金选择权将可能导致亏损,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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