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28日收盘,大全能源(688303)报收于28.44元,上涨3.04%,换手率1.35%,成交量28.9万手,成交额8.42亿元。
资金流向
10月28日主力资金净流入916.71万元,占总成交额1.09%;游资资金净流出3128.36万元,占总成交额3.71%;散户资金净流入2211.66万元,占总成交额2.63%。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大全能源披露,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4.0万户,较6月30日增加4934.0户,增幅为14.07%。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6.12万股减少至5.36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54.09万元。
财务报告
大全能源2025年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32.43亿元,同比下降46.0%;归母净利润-10.73亿元,同比上升2.36%;扣非净利润-10.94亿元,同比上升6.54%;其中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7.73亿元,同比上升24.75%;单季度归母净利润7347.9万元,同比上升117.13%;单季度扣非净利润6008.2万元,同比上升112.6%;负债率8.2%,投资收益1.15亿元,财务费用1394.34万元,毛利率-7.59%。
大全能源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营业收入:本报告期177,264.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75%;年初至报告期末324,275.5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6.00%。
利润总额:本报告期9,548.88万元;年初至报告期末-119,941.63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报告期7,347.90万元;年初至报告期末-107,319.46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本报告期6,008.19万元;年初至报告期末-109,401.64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155,228.59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本报告期0.03元;年初至报告期末-0.50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本报告期0.03元;年初至报告期末-0.50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本报告期0.19%,增加1.21个百分点;年初至报告期末-2.71%,减少0.15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合计:本报告期4,073.5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1.71%;年初至报告期末16,501.8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5.37%。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本报告期2.30%,减少1.90个百分点;年初至报告期末5.09%,减少1.07个百分点。
总资产:本报告期末4,257,962.81万元,比上年度末减少3.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本报告期末3,908,905.55万元,比上年度末减少2.6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本期合计1,339.70万元;年初至报告期末合计2,082.17万元。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9,996户。
2025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4,275.5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6.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319.4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401.64万元。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77,264.2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4.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47.9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08.19万元。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多晶硅产品产销率达到138%。截至报告期末,包括货币资金、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及应收票据在内的现金储备规模达130.12亿元。
2025年前三季度,会计指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5,228.59万元;调整项目:票据调整84,136.57万元;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调整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092.02万元。
大全能源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1月12日14:0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当日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7日。会议审议《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共9项子议案,其中议案1、2.01、2.02为特别决议议案。现场会议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838号华都大厦29层AJ座会议室。股东可于2025年11月10日9:00-16:00通过指定网址在线登记。联系方式:孙逸铖,电话021-50560970,邮箱dqir@daqo.com。
大全能源关于取消监事会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将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7日披露的公告。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前,现任监事会仍履行职责。同时,公司拟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8项制度,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其中1至8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其余治理制度修订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会。修订后的制度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上市后投资者关系管理,促进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公司通过股东会、网站、分析师会议、路演、电话咨询、互动平台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严禁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禁止选择性披露或发布虚假信息。公司应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加强信息披露透明度,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并在定期报告中公布联系方式。制度还规定了自愿性信息披露要求及对媒体、分析师、投资者关系顾问的管理原则。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行为,加强管理,保障资金安全,维护股东利益。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户,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用于主营业务及科技创新领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荐机构每半年进行现场核查,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会计师事务所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关联交易决策管理,维护股东权益。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原则,关联方包括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等。关联交易需签订书面协议,定价应公允,参照政府定价、市场价或合理成本加利润。交易金额达一定标准需经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股东应回避表决。重大关联交易需提供审计或评估报告。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总额并定期披露。部分交易可免于关联交易审议程序。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风险,提高效益。对外投资分为短期和长期投资,涵盖股权、实物、无形资产出资等。投资审批实行分级管理,依据资产总额、成交金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确定由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公司设立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立项、实施与监督,财务部负责资金管理与会计核算。重大投资需进行可行性论证,定期报告投资进展。对外投资的转让与收回须履行相应程序,派出人员参与被投资企业管理。公司对子公司实施财务监督与审计,确保资产安全。制度自股东会通过后生效,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风险,保障资产安全。制度依据《公司法》《民法典》《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严禁未经授权签署担保文件。担保对象原则上应具备法人资格、良好资信及偿债能力,不得为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对担保事项进行事前审查、事中控制和事后风险管理,要求落实反担保措施。重大担保事项须经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公司财务部负责担保日常管理与风险监控,发现风险应及时采取措施。违规担保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等特别职权,相关事项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事项等需经该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会议应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原则上现场召开,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会议须有2/3以上独立董事出席,决议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需完整保存,至少保管十年。公司应提供便利支持,并确保会议信息保密。本制度经董事会通过后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运作,保障股东权益。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公司设独立董事3名,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须具备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并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公司应提供知情权、工作条件及费用支持,独立董事津贴由股东大会决定。独立董事任期不得超过6年,辞职或被免职需及时披露。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履职,提升科学决策水平。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审批财务预算、决定人事任免等多项职权。公司发生的交易或关联交易达到规定标准的,应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由特定主体提议召开。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出席董事签字,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股东会行为,保障其依法行使职权,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动、合并分立、修改章程等职权,相关职权原则上不得授权董事会代为行使,但特定情形除外。股东会分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可采用现场、电子或网络投票方式。表决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10年。本议事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薪酬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适用对象包括独立董事、股东董事、职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管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构成,按劳动合同及考核结果发放;独立董事和股东董事按月领取津贴,标准参考同行业水平。薪酬为税前金额,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薪酬标准可在股东会批准范围内上下浮动30%。相关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薪酬发放须通过银行代发,禁止现金或其他账户代发。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等。董监高在公司上市1年内、离职后6个月内等情形不得转让股份;禁止在年报、季报披露前等敏感期间交易股票;严禁短线交易,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监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可转让数量以上年末持股为基数计算。核心技术人员所持首发前股份在上市1年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满后4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上市时持有首发前股份的25%。相关人员持股变动须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等制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相关主体。公司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需在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或知悉时及时披露。公司应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发布信息,禁止以新闻发布代替公告。董事长为信息披露最终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公司须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加强内幕信息保密管理,防范内幕交易。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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