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28日收盘,镇洋发展(603213)报收于14.0元,下跌0.57%,换手率0.69%,成交量3.06万手,成交额4295.88万元。
资金流向
10月2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92.3万元,占总成交额25.43%;游资资金净流入412.35万元,占总成交额9.6%;散户资金净流入679.95万元,占总成交额15.83%。
国浩律师(宁波)事务所关于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在宁波举行,并提供网络投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5,593,8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9312%;通过网络投票参与的股东20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503,3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77%。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程序合法,两项议案均获通过。关联股东对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国浩律师(宁波)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沈曙光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股东共20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289%。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一是关于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票占99.7203%;二是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票占99.9183%。两项议案均获通过,无否决议案。5%以下股东对上述议案的同意比例分别为96.2243%和96.2656%。国浩律师(宁波)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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