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27日收盘,恒工精密(301261)报收于80.98元,上涨0.97%,换手率3.63%,成交量1.36万手,成交额1.11亿元。
10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1.76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10.0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98.25万元。
恒工精密2025年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7.95亿元,同比上升6.37%;归母净利润7817.37万元,同比下降18.68%;扣非净利润6250.94万元,同比下降15.68%;其中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2.68亿元,同比上升14.39%;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214.33万元,同比下降57.02%;单季度扣非净利润759.16万元,同比下降68.06%;负债率40.31%,投资收益5350.63万元,财务费用1138.75万元,毛利率23.81%。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会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拟取消监事会设置,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10月27日,授予价格46.07元/股,向12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5.8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对“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不调整实施内容和投资总额,符合相关规定。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将“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6年12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基于当前主要矛盾为下游需求旺盛与产能不足,优先推进“流体装备零部件制造项目”和“流体装备核心部件扩产项目”,导致研发中心项目进度滞后。本次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影响募投项目实质性进展,亦不损害股东利益。董事会、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此次延期符合相关监管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保荐机构对此无异议。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公司已于2025年9月24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10月21日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对象名单已完成内部公示且无异议。2025年10月27日,公司董事会确定首次授予日为当日,向127名激励对象授予35.8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6.07元/股。经核查,公司不存在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不适当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已履行必要批准程序,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首次授予日)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计划相符。委员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向12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5.8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6.07元/股。本次授予条件已成就,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确定授予日为2025年10月27日。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激励对象为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不包括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外籍员工。首次授予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41%。业绩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分三期归属,归属比例分别为20%、30%、50%。公司层面设净利润或营业收入增长目标,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影响归属比例。股份支付费用预计总摊销1,347.43万元,2025年至2028年分期计入成本。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法律顾问均确认授予条件已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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