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27日收盘,微电生理(688351)报收于22.98元,上涨1.28%,换手率4.8%,成交量5.99万手,成交额1.36亿元。
资金流向
10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023.69万元,占总成交额14.91%;游资资金净流出1094.39万元,占总成交额8.06%;散户资金净流出929.3万元,占总成交额6.84%。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内容包括公司治理结构、股东会职权、董事会职责等,并更新部分公司治理制度。本次修订涉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多项制度,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治理制度将披露于上交所网站。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张国旺因个人原因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不影响董事会正常运行。截至公告日,张国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补选朱晓明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朱晓明的任职资格已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选举朱晓明为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调整后委员会成员为顾哲毅、YIYONG SUN(孙毅勇)、蒋磊、朱晓明、刘荻。朱晓明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无关联关系,符合董事任职资格。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规范选聘行为,维护股东利益。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选聘应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确保公平公正。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等,其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聘期内可合理调整审计费用,降幅超20%需披露原因。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五年须轮换。解聘或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需说明原因并允许陈述意见。公司应每年披露审计费用、服务年限及履职评估报告。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分支机构。报告义务人包括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重大事项涵盖重要会议、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风险、事故及诉讼等,涉及资产、收入、利润等达到一定标准须及时报告。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事项后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交书面文件。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及上报董事会。制度明确责任追究机制,对不履行报告义务的行为予以处罚。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等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子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应披露定期报告(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和临时公告,重大事项包括重大交易、诉讼、资产减值、人事变动等。信息披露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泄露内幕信息。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严格保密未公开信息。财务信息须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定期报告需董事会审议通过。违规披露将追究责任人责任。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与投资者沟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通过信息披露、股东权利行使、互动交流等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公司设立专门联系方式,加强网络平台建设,多渠道开展交流。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公司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进行选择性披露或预测证券价格。需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支持投资者维权活动。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机构职责及薪酬结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基于公司经营情况、职责履行及目标完成情况综合考核确定,遵循责权利匹配、效益挂钩、长远利益结合及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及薪酬方案初步确定,董事薪酬需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管薪酬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按季度发放;内部董事按职务领薪,外部董事不领薪;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发放为税前金额,代扣代缴个税。薪酬调整参考行业水平、通胀、盈利状况等因素。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股份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度明确股份变动需遵守法律法规及承诺,禁止在特定情形下转让股份,如上市一年内、离职半年内等。董事和高管在定期报告公告前等敏感期间不得买卖股票。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禁止短线交易,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的收益归公司所有。相关人员须及时申报身份及持股信息,减持需提前披露计划,股份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内部审计制度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旨在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保障财务管理和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维护股东权益。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年度审计计划,督促实施,并向董事会报告重大问题。内审部独立开展审计,检查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及经营活动,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范围涵盖销售、采购、资金管理、信息披露等环节,重点关注大额资金往来、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内审部有权查阅资料、调查事项、提出整改建议,发现重大缺陷需及时上报。制度明确审计程序、权限及责任追究,确保审计独立性、客观性。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且尚未公开的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董监高、实际控制人、控股公司相关人员、因职务或业务关系获知内幕信息的人员等。公司董事会领导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董事长为责任人,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公司需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上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保证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禁止内幕交易。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规定,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可集中使用。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须采用累积投票制。董事会应在会议通知中明确采用该制度。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名,独立董事需经资格审核。选举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确保独立董事比例。股东所投选票数不得超过其累积表决票数,否则视为弃权。当选董事须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支持。若当选人数不足,应进行第二轮选举或在两个月内重新召开股东会。本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票等股权性质证券募集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公司需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户专用。募集资金使用应坚持计划周密、规范透明原则,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募投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变更原因及新项目情况。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须履行审批程序并披露。超募资金使用需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审议。公司应每半年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保荐机构每半年现场核查,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关联人包括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管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等。关联交易指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产买卖、投资、担保、租赁等交易。关联交易决策权限根据金额和比例确定,分别由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重大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金额达一定标准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控股股东需提供反担保。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总额并定期披露。部分交易可免于关联交易程序。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风险,保证资产安全。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明确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未经审批不得提供担保。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应要求提供反担保。公司不得为资信不良、经营恶化、未落实反担保等情形的对象提供担保。担保事项涉及审批权限的,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等情形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应加强担保合同管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监控被担保人财务状况,防范担保风险。违规担保造成损失的,将追究相关责任。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风险,提高效益。对外投资包括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涵盖股权投资、合资合作、资产出租等。审批权限方面,达到资产总额、成交金额、营业收入等指标一定比例的,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交易标的为股权的,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评估报告。委托理财等高频交易可合理预计额度并适用相应审批标准。公司设立决策机构,明确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及财务部等在对外投资中的职责。对外投资实行全过程监督,包括项目跟踪、财务管理和审计。派出人员参与被投资企业决策,定期考核。子公司须遵守信息披露规定,及时报送信息。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应占至少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征集股东权利等,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可行使部分职权。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须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高管聘任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履职便利及合理津贴,并可为其购买责任保险。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于2025年10月发布,旨在规范董事会运作。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聘任高管、审议公司制度等职权。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召集。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事项须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事项依金额或比例标准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应亲自出席或委托出席,连续两次缺席视为不能履职。会议记录及决议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10年。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动、合并分立、修改章程等职权。股东会分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召集、提案、通知程序明确,须提前20日或15日公告。股东可现场或网络参会,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担保、重大资产交易等事项需特别审议。公司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达一定标准须经股东会批准。规则还明确了会议主持、表决程序、决议公告、律师见证等内容,并规定决议违法或程序违规的救济措施。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7,06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医疗器械生产销售、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等。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决定公司重大事项,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名。公司设董事会秘书及审计、战略、提名、薪酬等专门委员会。财务会计制度明确利润分配政策,重视现金分红,连续盈利情况下两次现金分红间隔不超过24个月。公司可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等情形。章程还规定了股东、董事、高管的权利义务及会议召集、表决程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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