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24日收盘,苏 泊 尔(002032)报收于47.0元,下跌1.69%,换手率0.34%,成交量2.71万手,成交额1.28亿元。
10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43.23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726.62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1069.85万元。
近日苏泊尔披露,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2.05万户,较6月30日增加3649.0户,增幅为21.6%。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4.74万股减少至3.9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86.27万元。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3名。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279名激励对象共计450,088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拟以1元/股回购注销173,787股。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53名激励对象可行使480,780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36.49元/份。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拟注销56,720份股票期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发放方案的议案》,拟向285名奖励对象发放激励基金合计22,903,379元。相关公告详见2025年10月24日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11月10日届满,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50%。公司未发生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不适当情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2023年归母净利润较2022年增长5.42%。业务单元层面业绩考核达成率73.41%,个人绩效考核合格。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279人,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450,08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6%。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将另行审议。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部分满足。公司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2年增长5.42%,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业绩考核整体达成率为73.41%,据此确定解除限售比例。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50,08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6%。由于部分业务单元未达成100%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以1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173,787股限制性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为173,787元,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相关事项已获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办理信息披露、股份变更登记及减资手续。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授权日为2023年10月26日,第一个等待期将于2025年10月26日届满。公司未发生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不适当人选情形。2023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为35.02%,不低于22%的考核要求。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业绩考核整体达成率为89.45%,个人绩效考核均合格。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共53名,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480,780份,行权价格为36.49元/份,采用自主行权方式。公司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不存在与已披露激励计划的差异。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发放方案的公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发放方案的议案》,同意向285名奖励对象发放激励基金合计人民币22,903,379元。2023年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5.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1.80亿元,激励基金计提条件已成就。该基金已于2023年财务报表中计提,本次发放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至2026年10月18日期间择机进行,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发放方案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中,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业绩考核达成率为73.41%,未达100%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以1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173,787股。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回购股份为02股权激励限售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金额总计173,787元。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01,359,733股变更为801,185,946股。监事会及律师均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因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整体达成率为89.45%,未达100%行权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拟注销56,720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涉及张国华、徐波、叶继德等激励对象及其他激励人员,合计注销56,720份,剩余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为537,500份。本次注销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亦不会对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均认为本次注销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为279名激励对象共计450,088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6%。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2023年归母净利润较2022年增长5.42%;业务单元层面业绩考核达成率为73.41%,按比例解除限售;个人绩效考核均合格。暂缓授予部分的两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将另行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均认为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相关程序合法合规。解除限售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发布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部分成就。公司2023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为35.02%,不低于22%,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业绩考核整体达成率为89.45%,未达100%行权条件,因此部分股票期权需注销。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同意对53名激励对象获授的共计480,780份股票期权进行行权,行权价格为36.49元/份;同时注销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56,720份。公司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本次行权及注销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办理登记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2025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委员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认为激励对象资格符合相关规定,考核年度内绩效考核合格,满足公司及业务单元业绩考核指标,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时,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认为激励对象资格符合相关规定,绩效考核合格,满足行权条件,可行权资格合法有效。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53名,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480,780份,行权价格为36.49元/份,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第一个行权期为2025年10月27日至2026年10月23日。公司2023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为35.02%,高于考核要求的22%。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业绩考核达成率为89.45%,个人绩效考核均合格。本次行权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相关行权手续尚需办理,完成后将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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