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24日收盘,奥美医疗(002950)报收于9.85元,下跌0.81%,换手率0.96%,成交量4.35万手,成交额4299.56万元。
10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82.4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229.9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52.5万元。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拟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修订。会议提名崔金海、崔辉、崔星炜、贾慧庆、武家悦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蔡曼莉、蔡天智、谭光军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审议通过第四届董事薪酬方案,并提请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定于2025年11月11日14:30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6日,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8号田厦金牛广场A座19楼视频会议室。会议将审议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第四届董事薪酬方案、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中修订章程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交易时段及当日9:15至15:00。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可通过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公司拟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最新规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完善股东、股东会、董事、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相关制度,统一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并对法定代表人职责、股东权利、财务资助、关联交易、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等方面作出调整。同时拟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相关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蔡天智、蔡曼莉、谭光军分别签署候选人声明,确认其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未受过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交易所惩戒,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任未超六年。董事会亦发布提名人声明,确认提名程序合规,候选人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第四届董事薪酬方案明确: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按岗位薪酬标准领取报酬,不再另发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30万元/年(含税);非兼任岗位的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履职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该方案依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结合公司经营规模、行业及区域薪酬水平制定,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5名非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崔金海、崔辉、崔星炜、贾慧庆、武家悦;独立董事候选人为蔡曼莉、谭光军、蔡天智。候选人符合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均已取得深交所认可的资格证书。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原董事继续履职。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成员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10月)》规定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应占三分之一以上,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每届任期六年,连任不超过六年;须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特别职权行使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公司应提供必要履职支持,会议记录及工作资料保存至少十年。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规定股东会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需于2个月内召开。股东会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增减注册资本、修改章程等职权。董事会应按时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通知须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发出。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会议决议需经合法程序形成,公司应聘请律师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意见。本规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规定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高管等职权。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均由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在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过半数并任召集人。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送达,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赞成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为十年。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规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独立董事组成,其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或股东会会议,审议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用、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应督导内部审计部门每半年检查公司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及资金往来,出具检查报告。公司需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稿)》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633,265,407.00元,股份总数为633,265,407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经营范围包括医疗器械生产、消毒产品、卫生用品、化妆品等。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决定增资减资等职权。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公司设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利润分配政策明确现金分红优先,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公司可发行普通股和优先股,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权标的。董事、高管需遵守忠实勤勉义务,股东权利受法律及章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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