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24日收盘,数据港(603881)报收于33.51元,上涨2.48%,换手率3.38%,成交量24.25万手,成交额8.08亿元。
10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955.89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665.5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5621.42万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6.05万户,较6月30日增加4.54万户,增幅39.45%。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6240.0股下降至4474.0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6.38万元。
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24.09亿元,同比增长4.93%;利润总额1.72亿元,同比增长18.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亿元,同比增长14.05%;扣非后净利润9939.06万元,同比增长7.0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88亿元,同比增长4.29%。
基本每股收益0.17元,同比增长13.3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66%,同比上升0.34个百分点。报告期末总资产为80.17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8.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3.01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38%。
年初至报告期末非经常性损益合计2046.51万元,主要包括政府补助379.98万元、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及处置损益1269.91万元、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751.81万元等,扣除所得税影响后金额为2046.51万元。
公司披露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已列示于业绩披露要点中。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关联交易议案、取消监事会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继其职权的议案,以及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或弃权票。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同日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关联交易议案、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相关议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公司定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五项议案。其中取消监事会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4日。
公司拟与市北发展、新市北物业签订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合同,总交易金额2989.57万元(含税),其中租金2819.55万元,物业费170.02万元,租赁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交易对方受公司控股股东市北集团控制,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已履行内部审议程序,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市北集团及其控制企业累计发生关联交易2755.06万元(含税)。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设置,其法定监督职能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注册资本由46,049.8076万元增至71,837.6999万元,股份总数相应变更,并调整法定代表人职责、股东权利、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制度等内容。修订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以市场监管部门备案为准。
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预计审计费用95万元,与上年持平。该所拥有注册会计师694人,其中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289人,2024年度经审计收入10.1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6亿元。项目团队具备专业能力且近三年无不良诚信记录。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募集资金应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变更用途须经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闲置资金可用于现金管理或临时补流,但需履行审批程序并披露。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每半年进行现场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及相关义务人及时、公平地披露可能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应在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或知悉后及时披露。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可申请豁免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防范内幕交易。财务报告须经审计,并按规定报送监管机构。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公司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决定资本变动、修改章程等职权。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通知应提前20日(年度会)或15日(临时会)公告。表决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交易等事项适用特别程序。公司应聘请律师对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公司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及内部控制,可检查公司财务、监督高管履职、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视为不能履职。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必要支持。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制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任免高管等职权。董事应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1,837.6999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设立党组织,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连续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治理结构清晰,重大事项如增资、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等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公司可在特定情形下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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