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24日收盘,新莱福(301323)报收于65.03元,上涨1.26%,换手率9.75%,成交量6.54万手,成交额4.23亿元。
10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961.7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770.48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7732.25万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9834.0户,较6月30日增加658.0户,增幅7.17%。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14万股减少至1.07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54.84万元。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一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拟取消监事会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二是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确认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三是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2025年中期分红,授予价格由14.50元/股调整为14.40元/股。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公司定于2025年11月11日14:30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5日。会议将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关于新增和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等22项提案,部分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9:15-15:00。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须于当日17:00前送达。会议地点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永和经济开发区沧海四路4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已履行必要程序。因公司实施2025年度中期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依据相关规定,授予价格由14.50元/股调整为14.40元/股。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调整行为合法、有效。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实施2025年度中期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00元(含税)现金,根据激励计划规定,授予价格由14.50元/股调整为14.40元/股,调整公式为P=P0-V。本次调整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审议。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认为调整过程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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