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深 赛 格(000058)10月23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业务收入占公司收入30%以上,或者业务对公司业绩或者股票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达到标准的,以及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参照指引相关规定执行。贵司房地产业务收入仅占比0.25%,而新能源占比6%,为何新能源业务不按照指引披露呢。
深 赛 格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定期报告中对房地产业务和新能源业务有关行业信息的披露,是基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有关”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的要求而进行的披露。公司将结合业务发展情况及相关监管要求,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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