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23日收盘,凌玮科技(301373)报收于32.63元,上涨2.26%,换手率5.74%,成交量2.21万手,成交额7153.03万元。
10月2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77.7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247.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429.86万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9,145户,较6月30日减少993户,降幅9.79%;户均持股数量由1.07万股上升至1.19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37.4万元。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营业收入:单季度1.39亿元,同比增长8.49%;前三季度累计3.68亿元,同比增长6.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单季度3,800.83万元,同比增长10.99%;前三季度累计1.03亿元,同比增长8.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单季度3,517.23万元,同比增长9.72%;前三季度累计8,996.24万元,同比增长2.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前三季度累计6,697.54万元,同比下降34.22%。- 基本每股收益:单季度0.35元/股,同比增长9.37%;前三季度累计0.95元/股,同比增长7.9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前三季度为6.34%,同比提升0.12个百分点。- 总资产:报告期末达18.38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4.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报告期末为16.49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06%。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9,145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胡颖妮持股46.79%,持股数量50,755,565股,全部为限售股;
新余高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6.45%,持股数量7,000,000股,全部为限售股;
胡湘仲持股5.49%,持股数量5,958,428股,全部为限售股;
深圳市领誉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06%,持股数量4,405,493股;
新余凌玮力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77%,持股数量3,000,000股,全部为限售股;
胡伟民持股2.00%,持股数量2,170,367股;
洪海持股1.11%,持股数量1,200,000股,其中900,000股为限售股;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持股1.06%,持股数量1,149,935股;
北京方圆金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旭阳金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0.98%,持股数量1,060,000股;
翟伟持股0.74%,持股数量800,000股。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深圳市领誉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4,405,493股;
胡伟民持有2,170,367股;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持有1,149,935股;
北京方圆金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旭阳金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060,000股;
翟伟持有800,000股;
姜建敏持有690,001股;
蒋伟行持有633,961股;
杭州益品新五丰药业有限公司持有609,600股;
高继东持有566,400股;
中信证券-中信银行-中信证券凌玮科技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363,066股。
关联关系说明:
胡颖妮为公司控股股东,与胡湘仲系父女关系,共同为实际控制人;
新余高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凌玮力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员工持股平台,受胡颖妮控制;
胡颖妮持有中信证券战略配售资管计划71.43%份额;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融资融券情况说明:
蒋伟行通过信用账户持有301,300股,合计持股633,961股;
杭州益品新五丰药业有限公司通过信用账户持有609,600股;
高继东通过信用账户持有566,400股。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胡伟民本期解除限售1,860,275股,期末限售股数为0;
夏体围本期解除限售450,000股,期末限售股数为0;
洪海、彭智花、胡颖妮、新余高凌、胡湘仲、新余凌玮力量等股东限售股数无变动;
白荣巅新增限售100股,期末限售100股;
合计本期解除限售2,310,375股,新增限售100股,期末限售股数67,688,993股。
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确认其真实、准确、完整。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同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上述现金管理事项不影响主营业务及募投项目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定于2025年11月10日15:00召开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4日。
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555号番禺节能科技园天安科技交流中心702室。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0日9:15-15:00,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审议议题包括两项现金管理议案。
登记时间:2025年11月7日9:30-11:30、14:00-17:00;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彭智花,电话020-31564867,邮箱zqb@lingwe.com。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亿元(含)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12亿元。
该事项已获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信证券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程序合规,已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对其无异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2,072.68万元,超募资金33,952.12万元。因募投项目分期投入,短期内部分资金闲置。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该事项已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信证券认为该事项程序合规,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对其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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