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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鸿远电子(603267)10月2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660.24万元,占总成交额7.25%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0-24 01:5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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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0月23日收盘,鸿远电子(603267)报收于52.06元,下跌0.65%,换手率1.93%,成交量4.46万手,成交额2.29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0月2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660.24万元,占总成交额7.25%。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鸿远电子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8日,除权(息)日为2025年10月29日。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0月2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660.24万元,占总成交额7.25%;游资资金净流入707.0万元,占总成交额3.09%;散户资金净流入953.24万元,占总成交额4.16%。

公司公告汇总

鸿远电子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8日,除权(息)日为2025年10月29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10月29日。本次利润分配以总股本231,080,892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471,000股后的230,609,892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060,989.20元(含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参与分红。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参考价=前收盘价-0.10元/股。部分股东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其余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对不同股东按税法规定代扣代缴所得税,其中自然人股东持股超1年免税,1年内按持股期限扣税,QFII及香港投资者按10%税率扣税,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申报纳税。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分红出具法律意见。公司因实施股份回购并注销部分股份,导致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471,000股不参与利润分配。根据《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规定,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本次利润分配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及《公司章程》规定,对除权(息)参考价格影响为0%,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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