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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ST景峰(000908)10月2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020.25万元,占总成交额24.35%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0-23 01: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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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0月22日收盘,ST景峰(000908)报收于0.0元,下跌100.0%,换手率0.0%,成交量0.0手,成交额0.0万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0月2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020.25万元,占总成交额24.35%。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于10月23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变更为“*ST景峰”。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0月2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020.25万元,占总成交额24.35%;游资资金净流出1143.39万元,占总成交额13.78%;散户资金净流出876.86万元,占总成交额10.57%。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复牌并变更证券简称的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收到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彭东钜、上海鑫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同日,法院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因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25年10月23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景峰”,证券代码保持“000908”不变,日涨跌幅限制为5%。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10月22日停牌一天,次日复牌。公司可能存在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若被宣告破产,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风险。公司已启动预重整程序,临时管理人已完成债权申报、投资人招募等工作,相关成果将延续至重整程序。公司拟申请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并依法配合推进重整工作。

关于公司重整债权申报通知及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收到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和《决定书》,裁定受理彭东钜、上海鑫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债权人应在2025年11月23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预重整期间申报的债权继续有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12月3日上午9时召开,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管理人联系方式:湖南省常德经开区双创大厦11楼,张律师、沈律师,电话18301563820/15115668212,邮箱hnjfyyglr@163.com。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存在因重整失败被宣告破产及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2022至2024年度扣非净利润为负,2024年审计报告含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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