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22日收盘,ST景峰(000908)报收于0.0元,下跌100.0%,换手率0.0%,成交量0.0手,成交额0.0万元。
10月2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020.25万元,占总成交额24.35%;游资资金净流出1143.39万元,占总成交额13.78%;散户资金净流出876.86万元,占总成交额10.57%。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收到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彭东钜、上海鑫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同日,法院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因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25年10月23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景峰”,证券代码保持“000908”不变,日涨跌幅限制为5%。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10月22日停牌一天,次日复牌。公司可能存在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若被宣告破产,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风险。公司已启动预重整程序,临时管理人已完成债权申报、投资人招募等工作,相关成果将延续至重整程序。公司拟申请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并依法配合推进重整工作。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收到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和《决定书》,裁定受理彭东钜、上海鑫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债权人应在2025年11月23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预重整期间申报的债权继续有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12月3日上午9时召开,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管理人联系方式:湖南省常德经开区双创大厦11楼,张律师、沈律师,电话18301563820/15115668212,邮箱hnjfyyglr@163.com。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存在因重整失败被宣告破产及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2022至2024年度扣非净利润为负,2024年审计报告含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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