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21日收盘,贝斯美(300796)报收于9.68元,上涨0.94%,换手率1.14%,成交量4.11万手,成交额3967.68万元。
资金流向
10月2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95.23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278.8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474.12万元。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均为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不包括独立董事、外籍员工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激励对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因部分对象自愿放弃获授股票,授予人数由116人调整为114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2025年10月20日为授予日,向114名激励对象授予56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65元/股。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激励对象人数由116人调整为114人,授予总量维持560.00万股不变,其中放弃的6万股在其他激励对象间分配。董事会确定2025年10月20日为授予日,以5.65元/股的价格向114名激励对象授予560.00万股限制性股票。董事胡勇、方浙能回避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必要批准。因2名激励对象放弃参与,激励对象人数由116人调整为114人,授予数量仍为560.00万股,授予日为2025年10月20日,授予价格5.65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归属安排为: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归属比例50%;第二个归属期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归属比例50%。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的情形。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不超过48个月。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批准程序。因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激励对象人数由116人调整为114人,授予总量560.00万股保持不变,放弃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间分配。董事会确定授予日为2025年10月20日,符合相关法规及草案规定。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已公告相关决议及调整、授予公告,履行了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和授予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向114名激励对象授予56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65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或净利润不低于4,000万元,2026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或净利润不低于5,600万元。限制性股票分两期归属,每期归属比例均为50%。公司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成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均发表同意意见。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显示,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56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其中,胡勇获授16.00万股,占授予总数的2.86%,占总股本的0.04%;方浙能获授10.00万股,占授予总数的1.79%,占总股本的0.03%;屠汶君和衣帅各获授8.00万股,分别占授予总数的1.43%,占总股本的0.02%。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110人,合计获授518.00万股,占授予总数的92.50%,占总股本的1.43%。任何一名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外籍员工。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因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激励对象由116人调整为114人,共6万股限制性股票在其他激励对象间分配,授予总量保持560.00万股不变。本次调整已获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合规意见。调整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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