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21日收盘,*ST天龙(300029)报收于5.96元,下跌3.09%,换手率2.84%,成交量5.68万手,成交额3411.52万元。
资金流向
10月2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13.0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17.32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30.34万元。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ST天龙披露,截至2025年10月1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7,288.0户,较9月30日减少39.0户,减幅为0.53%。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2.74万股增加至2.75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6.4万元。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营业收入(元)本报告期为36,900,039.89,比上年同期增长88.44%;年初至报告期末为51,638,347.87,比上年同期减少58.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本报告期为-350,549.45,比上年同期增长92.39%;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4,653,506.03,比上年同期减少187.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本报告期为-1,129,353.72,比上年同期增长71.15%;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6,171,727.88,比上年同期减少174.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4,193,890.15,比上年同期增长19.9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本报告期为-0.0017,比上年同期增长92.61%;年初至报告期末为-0.0731,比上年同期减少187.8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本报告期为-0.0017,比上年同期增长92.61%;年初至报告期末为-0.0731,比上年同期减少187.80%。
总资产(元)本报告期末为297,819,068.67,上年度末为241,853,854.77,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长23.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本报告期末为-17,609,716.43,上年度末为-2,956,210.40,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减少495.6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本报告期金额为13,642.59元,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为37,676.04元;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本报告期金额为810,919.12元,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为1,522,625.73元;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本报告期金额为-45,757.44元,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为-42,079.92元;合计本报告期金额为778,804.27元,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为1,518,221.85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中,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6,441,831.91元,期初余额为18,942,879.03元,同比减少65.99%;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69,959,664.34元,期初余额为13,635,577.20元,同比增长413.07%;存货期末余额为23,213,199.97元,期初余额为15,830,858.41元,同比增长46.63%;合同负债期末余额为63,816,593.97元,期初余额为16,178,382.88元,同比增长294.46%;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25,911,958.82元,期初余额为17,543,636.42元,同比增长47.70%;预计负债期末余额为10,777,163.85元,期初余额为18,867,177.63元,同比减少42.88%。
利润表项目中,营业收入年初至报告期末为51,638,347.87元,上年同期为123,047,398.29元,同比减少58.03%;营业成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为36,815,976.09元,上年同期为106,373,523.74元,同比减少65.39%;财务费用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25,575.33元,上年同期为536,049.02元,同比减少123.43%;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年初至报告期末为-9,640,305.88元,上年同期为730,177.94元,同比减少1420.27%;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年初至报告期末为-4,090,124.32元,上年同期为-1,689,365.33元,同比减少142.11%。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7,327,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相关制度将废止。会议还审议通过修订及制定多项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包括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全资子公司四川中蜀拟与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风电项目分包合同,金额82,520,000元,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三季度报告》《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通过,部分需股东大会审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通讯方式举行,三名监事全部参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全资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合同内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合同主体变更为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合同金额由85,000,000元调整为82,520,000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2025年三季度报告》,认为报告编制程序合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该项议案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当日下午15: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进行。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4日。会议审议事项包括修订《公司章程》及多项公司治理制度、全资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其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等三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前,可通过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会议联系方式为项新周,电话0519—82686000,传真0519—82330395。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防范风险。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形式。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特定情形如为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保、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等须股东会审批。公司原则上要求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财务部负责担保审查与管理,法律事务部门负责合同合法性审查。担保事项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被担保人逾期未还款或出现重大风险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并采取措施。制度强调定期核查,严禁违规担保,明确责任追究机制。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投资行为、控制风险、提高收益。对外投资包括货币资金、股权及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分为短期和长期投资。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为决策机构,依据投资规模履行相应审批程序。重大投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按规定进行审计或评估。公司设立专门部门负责项目可行性研究、实施与日常管理,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筹措与财务管理。对外投资需建立完整财务记录,定期检查与审计。子公司须定期报送财务报表,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监督。投资收回或转让须履行审批程序。制度同时明确信息披露要求,确保合规。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50.65万元,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单晶硅晶体生长炉、多晶硅铸锭炉、光伏电站建设、新能源设备制造及技术推广等。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公司设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利润分配遵循持续稳定原则,优先采取现金分红。公司可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等情形,股份转让需遵守相关限制。章程还明确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程序。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旨在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资金占用涵盖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形式。公司禁止为关联方垫付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代偿债务等行为。关联交易需经决策机构审批并签订协议,财务人员须核对关联方清单及审批文件后方可支付资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发生资金占用时,原则上应以现金清偿,严格控制非现金资产抵债。内审部门每半年开展内审,注册会计师须对年度财务报告中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旨在规范关联交易程序,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关联交易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源或义务转移事项,包括资产买卖、投资、担保、租赁、提供劳务等。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及视同关联方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股东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关联交易需遵循公允、公平、公开原则。达到一定金额标准的关联交易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供反担保。制度还规定了关联交易的披露内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与履行、部分交易的豁免情形等。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应分别进行表决。董事会、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需同意并提交声明。选举时,股东所投选票总数不得超过其累计投票权,否则选票作废。董事候选人得票须超过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方可当选。若当选人数不足,视情况组织第二轮选举或下次股东会补选。本细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制定,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下属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等专业机构进行投资的行为。委托理财资金为闲置资金,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不得用于股票、基金等高风险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委托理财须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程序,金额达一定标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财务部负责理财规划、日常管理与风险控制,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委托理财需签署书面合同,及时披露相关信息,防范风险。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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