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21日收盘,伟星股份(002003)报收于10.29元,下跌0.1%,换手率0.42%,成交量4.32万手,成交额4446.0万元。
资金流向
10月2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13.14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86.1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7.01万元。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因部分激励对象岗位变动不再适合参与,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该调整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范围内,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10月21日,符合《管理办法》及《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规定。除副总经理林娜、董事会秘书黄志强暂缓授予外,其他首次授予对象与股东会批准及调整后名单一致。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出现禁止授予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委员会同意公司向194名激励对象授予1,942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和《关于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岗位变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97名调整为196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2,000万股保持不变。董事会确定2025年10月21日为首次授予日,以5.22元/股向194名激励对象授予1,942万股限制性股票。林娜女士和黄志强先生因在授予日前6个月内减持公司股票,其授予事宜暂缓,待合规后另行审议。关联董事蔡礼永、郑阳、谢瑾琨、沈利勇回避表决。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10月22日披露于指定媒体。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已获批准。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10月21日,授予价格5.22元/股,授予数量1,942万股,激励对象194人,包括董事、高管及核心骨干。原激励对象197人,因岗位变动调整为196人,其中林娜、黄志强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普通股。公司未发生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授予日符合相关法规及《管理办法》规定。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总量2,300万股,预留300万股。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已获必要批准。2025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确定授予日为2025年10月21日,向194名激励对象授予1,94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22元/股,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普通股。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管、中层骨干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因林娜、黄志强在授予前6个月内减持公司股票,暂缓授予;另有一名激励对象因岗位变动不再适合授予,已对名单进行调整。公司未发生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尚需办理登记、公告等后续事项。
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中层管理骨干、核心技术与业务骨干共186人,另有预留部分。蔡礼永获授70万股,占授予总数3.04%;郑阳获授65万股,占比2.83%;谢瑾琨、沈利勇、张云、张玉明、黄伟各获授52万股,章仁马获授56万股,林娜获授50万股,黄志强获授8万股。主要中层管理骨干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合计获授1,491万股,占授予总数64.83%。预留部分为300万股,占13.04%。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2,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该名单已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
关于调整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因一名激励对象岗位变动不再适合参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97人调整为196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仍为2,000万股,预留300万股不变。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2,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调整后,蔡礼永获授70万股,郑阳65万股,其他高管各获50至56万股,186名中层管理及核心技术骨干共获1,491万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及荣正咨询均出具意见,认为调整合法合规。本次调整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关于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向19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94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22元/股。本次授予日为2025年10月21日,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普通股。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骨干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其中蔡礼永获授70万股,郑阳获授65万股,其余人员合计获授1,491万股。原197名激励对象中,林娜、黄志强因减持公司股票暂缓授予,另一人因岗位变动不再适合入选。本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5个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年解除限售,分别解除限售10%、40%、50%。此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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