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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金海高科(603311)10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76.7万元,占总成交额2.83%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0-16 04: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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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0月15日收盘,金海高科(603311)报收于11.27元,上涨0.54%,换手率1.03%,成交量2.42万手,成交额2715.13万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0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76.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345.7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422.44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金海高科拟取消监事会,其职能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相关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原“诸暨年产555万件新能源汽车空气过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变更为“泰国新能源汽车空调过滤器及其他高端过滤器产业化项目”。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提名仇如愚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接替辞任的高镭女士。

交易信息汇总

10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76.7万元,占总成交额2.83%;游资资金净流入345.73万元,占总成交额12.73%;散户资金净流出422.44万元,占总成交额15.56%。

公司公告汇总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旨在规范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办法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及在过去12个月内存在关联关系的主体。关联交易涵盖资产买卖、投资、担保、财务资助、租赁、共同投资等事项。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股东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关联交易需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部分情形可免于表决和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应签订协议,明确定价原则、交易金额等条款,并定期披露履行情况。办法还规定了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溢价购买资产的特别要求及文件保管等事项。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取消监事会,其职能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相关制度将相应修订或废止。会议还审议通过修订或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治理制度的议案,以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与地点并延期的议案。会议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并提名仇如愚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其将兼任多个专门委员会职务。会议决定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并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需提交股东会的议案。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相关制度将废止,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5-053。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5-054。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均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0月31日14:00在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899号飞洲国际大厦10楼A座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时间为当日9:15-15:00。会议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或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及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等事项。其中,议案1、2.01、2.02为特别决议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4日。登记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现场或传真方式办理。会议联系人:黄淑君,电话:021-51567009,邮箱:touzizhe@goldensea.cn。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仇如愚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同意任职,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提名人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非公司前十名股东,未在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12个月内无相关利益关联情形。候选人最近36个月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其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提名人已核实其任职资格符合要求。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仇如愚声明,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履行职责所需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人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亦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具备独立性。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无重大失信记录。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过3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承诺将依法履职,保持独立性,若不再符合任职条件,将主动辞职。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高镭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成员、提名委员会成员职务,其辞职将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辞职后高镭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提名仇如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仇如愚先生任职资格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战略委员会由丁伊可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由张淳任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仇如愚任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由姚善泾任主任委员。上述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在仇如愚当选独立董事后生效。公司董事会对高镭女士任职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金海三喜(泰国)有限公司增资16,202.21万元,用于实施“泰国新能源汽车空调过滤器及其他高端过滤器产业化项目”。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为原募投项目“诸暨年产555万件新能源汽车空气过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增资完成后,泰国金海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专户管理,并签署监管协议。本次增资尚需取得发改委、商务主管部门、外汇管理机关等审批备案及在泰国办理相关手续,存在不确定性。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删除“监事会”章节,增设“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内容,并设置职工董事席位。同时修订或制定多项治理制度,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部分制度由修订转为制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公司章程》修订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对原监事会在职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治理制度全文将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诸暨年产555万件新能源汽车空气过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变更为“泰国新能源汽车空调过滤器及其他高端过滤器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金海三喜(泰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金额为16,202.21万元,新项目建设周期30个月。同时,公司拟对“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珠海金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上海金励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增加实施地点珠海、上海,并将建设完成期由2025年11月延期至2026年11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泰国项目需履行境外投资备案及当地审批手续,存在审批风险。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明确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公司设独立董事三名,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须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原则上最多在三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连续任职满六年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为候选人。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自查,董事会需年度评估并披露。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经费支持。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制定),旨在规范股东会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应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平台(vote.sseinfo.com)实施,投票时间分别为股东会当日交易时段和9:15-15:00。股东可通过指定证券公司终端或互联网平台参与投票,同一表决权仅能选择一种方式。公司需在股东会召开前两个交易日提交网络投票信息,并向信息公司提供股权登记日股东数据。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的,股东表决权数为其持股数与应选董事人数乘积。股票名义持有人可征集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网络投票结束后,信息公司提供统计数据,公司应及时披露决议公告。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行为,保障中小股东权益。累积投票制指股东在选举董事时,每股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30%及以上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名,需提交简历并作出承诺。选举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别投票,股东所投表决权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总数,否则无效。当选董事须获超过与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二分之一的表决权。若当选人数不足,将进行再次选举。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规范公司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科学、规范、透明,防范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制度适用于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等交易事项。交易达到一定标准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关联人交易、财务资助、担保等特殊事项有专门规定。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可合理预计额度。交易涉及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的,按累计金额履行相应程序。制度明确审计、评估、信息披露要求,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间交易可豁免部分程序。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及监督。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须开设专户集中管理,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定期披露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需履行审批程序,变更用途、对外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等须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公告。超募资金用于在建或新项目、回购股份等,需履行相应程序。公司应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披露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应持续督导,发现异常及时报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将追究责任。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升董事会运作效率与科学决策水平。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特定股东、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特殊情况可口头通知。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出席,但需遵守关联交易、独立董事等限制性规定。表决方式为书面投票或举手表决,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董事的2/3以上同意。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规定,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公司应在会议通知中明确时间、地点、提案等内容,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不履行职责时,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可自行召集。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10年。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由董事会解释。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3,588.3907万元,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治理机构,明确股东权利与义务,规范股份发行、转让、回购等行为。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利润分配重视现金分红,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公司可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等情形。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提案、表决程序及决议效力均有明确规定。公司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章程还规定了财务会计、内部审计、通知公告、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内容。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旨在保护投资者权益和公司财务安全。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严禁越权担保。担保对象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资信良好等条件,不得为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时,须要求反担保。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总资产30%,或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等情形,须股东会审议。公司应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和合同审查制度,持续监控担保风险,及时披露担保事项。独立董事应在年报中对公司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违规担保须及时披露并采取措施纠正,相关责任人将被追责。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诸暨年产555万件新能源汽车空气过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中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6,202.21万元(含利息)变更用于“泰国新能源汽车空调过滤器及其他高端过滤器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金海三喜(泰国)有限公司。公司拟向泰国金海增资16,202.21万元,资金来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资后持股比例仍为100%。本次增资已于2025年10月15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将专户存储,并签署监管协议。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对本次事项无异议。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诸暨年产555万件新能源汽车空气过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变更为“泰国新能源汽车空调过滤器及其他高端过滤器产业化项目”,涉及变更募集资金16,202.21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52.86%。新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金海三喜(泰国)有限公司,总投资16,257.00万元,建设期30个月,税后内部收益率22.29%。同时,“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增加珠海、上海为实施地点,实施主体新增珠海金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和上海金励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延期至2026年11月。上述事项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尚需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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