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15日收盘,新特能源(01799)报收于8.39元,较前一交易日上涨5.53%,该股当日开盘8.16元,最高8.44元,最低8.03元,成交额达2717.74万元。近52周最高13.5元,最低3.78元。
近日,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修订与关连人士特变电工之间的现有零星服务框架协议年度上限。因投资建设准东3GW新能源项目,本集团对特变电工集团的零星服务需求增加,预计原定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4.5亿元上限将不足,故董事会决议将该年度上限修订至人民币6亿元,并于同日订立补充框架协议,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特变电工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66.61%,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连人士,相关交易构成关连交易。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本次修订须重新遵守申报、公告、年度审阅及独立股东批准等规定,且与其他现有框架协议合并计算后的总年度上限由人民币29亿元增至30.5亿元,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
为保障定价公平,本公司透过招标程序选取供应商,评标委员会综合考量服务质量、价格等因素后决定中标者,合同条款不予另行磋商。内部设有交易管理系统及审计委员会监控机制,并由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核数师定期审查。
董事会确认张新先生及黄汉杰先生因于特变电工任职而在相关决议中放弃投票。独立董事委员会已成立,并委任汇富融资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预期于2025年11月5日或之前向股东发送通函,内容包括补充协议详情、独立财务顾问意见、独立董事委员会推荐意见及临时股东大会通告。临时股东大会将以投票方式表决批准经修订年度上限,特变电工集团须放弃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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