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10日收盘,格灵深瞳(688207)报收于16.21元,下跌5.76%,换手率4.09%,成交量10.59万手,成交额1.75亿元。
资金流向
10月1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79.8万元,占总成交额2.73%;游资资金净流入1347.01万元,占总成交额7.68%;散户资金净流出867.21万元,占总成交额4.94%。
格灵深瞳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5年10月10日为授予日,以8.0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30万股限制性股票。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已获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与授权。2025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确定预留部分授予日为2025年10月10日,授予1名激励对象3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05元/股。公司未发生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授予日、对象、数量及价格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后续将按规定持续披露。
格灵深瞳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0万股,授予价格为8.05元/股,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10月10日,预留授予人数为1人,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1158%。本次授予对象为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不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及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归属安排分为两个期次,各归属50%,分别在授予日起12个月后和24个月后开始归属。公司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情形。相关会计成本将在2025年至2027年摊销,预计总费用251.57万元。
格灵深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进行了说明。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至10月9日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及劳动合同等资料。经核查,激励对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其亲属;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范围,基本情况真实无误。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该激励对象名单合法、有效。
格灵深瞳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吴一洲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吴一洲女士原为非职工代表董事,现变更为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成员及专门委员会组成不变。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二分之一,符合相关规定。吴一洲女士,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在职研究生学位,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分析师、德勤管理咨询高级咨询顾问、国科嘉和执行董事、中国通信服务研究总院常务副院长,2024年加入公司,现任董事、总经理。截至公告日,其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主要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任职资格。
格灵深瞳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预留授予日)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预留授予日。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共计1人,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总数的比例为4.5455%,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58%。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也不含公司的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于2025年10月10日确认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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