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10日收盘,奥士康(002913)报收于42.87元,下跌3.73%,换手率6.23%,成交量18.8万手,成交额8.16亿元。
资金流向
10月1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264.36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3174.7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89.62万元。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9,000万元至1.8亿元,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53.35元/股,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2,888,300股,占总股本的0.9101%,最高成交价39.52元/股,最低成交价24.64元/股,成交金额90,039,741.52元(不含交易费用),达到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上限,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间为2025年5月7日至8月27日,符合方案及相关法规要求。回购股份存放于专用账户,不享有表决权、分红等权利,后续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36个月内未使用将将依法注销。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183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本次发行尚需经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审核并获得注册批复及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将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告日期为2025年10月11日。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高精密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应用于通信、汽车电子、消费电子等领域。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10亿元,期限六年,募集资金用于高端印制电路板项目。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发行人符合上市条件,具备健全组织机构,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利息,财务状况良好,募集资金投向主业,发行条款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决策程序,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具备上市条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用于高端印制电路板项目。华泰联合证券担任保荐人,保荐代表人为詹梁钦、刘冀翱。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为39,289.77万元,足以支付债券一年利息。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具备健全组织机构,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三年盈利且净资产收益率达标。募集资金投向主业,不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弥补亏损。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内核会议已审议通过。中证鹏元评定公司主体及债项信用等级为AA,展望稳定。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用于高端印制电路板项目。公司已获股东会批准,具备发行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发行条件。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利息,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未用于财务性投资或改变用途。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独立,内部控制健全,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用于高端印制电路板项目。本次发行不设担保,债券信用等级为AA,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相关规定作出认购承诺,独立董事承诺不参与认购。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后续置换。本次发行方案有效期为十二个月。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利息,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水平,具备合理融资规模。具体发行方式、时间安排等由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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