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10日收盘,广州发展(600098)报收于6.95元,上涨1.02%,换手率1.1%,成交量38.58万手,成交额2.67亿元。
资金流向
10月1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567.11万元,占总成交额13.34%;游资资金净流出1242.76万元,占总成交额4.65%;散户资金净流入4809.87万元,占总成交额17.99%。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10月10日在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六楼召开。会议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召集,履行了相关通知和公告程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名,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6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43,176,3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83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程序合法,决议合法有效。无新提案提出,无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形。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83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含票面金额及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及利率确定方式、期限及品种、还本付息方式、发行方式及对象、募集资金用途、承销方式、上市安排、决议有效期)、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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