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10日收盘,青松建化(600425)报收于4.83元,上涨3.21%,换手率8.41%,成交量115.97万手,成交额5.58亿元。
10月1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126.55万元,占总成交额9.18%;游资资金净流出948.61万元,占总成交额1.7%;散户资金净流入6075.16万元,占总成交额10.88%。
恒泰长财证券担任中新建能源矿业集团收购青松建化22.49%股份的财务顾问,本次权益变动已于2024年11月26日完成股份过户登记,中新建能矿成为青松建化控股股东。持续督导期自2024年4月18日起。2025年第3季度内,青松建化未发生重大投资、资产买卖、偶发性关联交易及主营业务调整,无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更换,不涉及职工安置。中新建能矿持续履行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未发现违反承诺情形。日常性关联交易均在预计范围内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对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由公司董事长郑术建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519人,代表股份640,136,2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891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其子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均为通过,同意股数占比均超过99.5%。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在乌鲁木齐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其子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无否决议案。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共519人,代表股份640,136,2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912%。会议由董事长郑术建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见证并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 2025-022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股东会决议,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相关法定职权。公司监事会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取消监事不会对公司治理、生产经营、日常管理构成不利影响。
公司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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