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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扬州金泉(603307)9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67.56万元,占总成交额15.95%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0-09 04: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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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9月30日收盘,扬州金泉(603307)报收于40.25元,下跌0.91%,换手率2.45%,成交量4163.0手,成交额1677.24万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9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67.56万元,占总成交额15.95%。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扬州金泉于2025年9月30日向11名激励对象授予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14.97元/股。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9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67.56万元,占总成交额15.95%;游资资金净流入271.2万元,占总成交额16.17%;散户资金净流出3.64万元,占总成交额0.22%。

公司公告汇总

扬州金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确认授予日为2025年9月30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关于授予日的规定,且满足激励对象获授条件。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的资格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因公司已完成2024年年度及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助于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管理效率与员工积极性,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推动战略目标实现。委员会同意以2025年9月30日为授予日,向11名激励对象授予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结合方式举行,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由董事长林明稳主持,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的议案》,上述议案均获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董事胡明燕作为激励对象对两项议案回避表决。两议案已分别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备查文件包括董事会决议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公告日期为2025年10月1日。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关于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与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与预留部分授予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2025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授予价格及预留部分授予议案。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及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每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根据规定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5.97元/股调整为14.97元/股。本次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9月30日,向11名激励对象授予200,000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与授予事项合法、有效。

扬州金泉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显示,本次预留部分合计授予20.00万股,占授予总量的18.57%,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0%。其中,胡明燕作为董事、营销部经理获授4.50万股,占授予总量的4.18%,占公司总股本的0.07%。核心骨干人员共10人,合计获授15.50万股,占授予总量的14.39%,占公司总股本的0.23%。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董事会,确定向11名激励对象授予20.00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4.97元/股。本次授予日为2025年9月30日,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激励对象包括董事、营销部经理胡明燕(获授4.50万股)及核心骨干人员10人(合计获授15.50万股)。本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解除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40%、30%、30%。业绩考核目标以2024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至2027年分别增长不低于10%、120%、230%。公司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满足。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07 证券简称:扬州金泉 公告编号:2025-049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已完成2024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派6.00元)和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派4.00元),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15.97元/股调整为14.97元/股。同时,董事会决定以2025年9月30日为预留部分授予日,向11名激励对象授予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4.97元/股。本次调整已获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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