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30日收盘,嘉泽新能(601619)报收于5.48元,上涨2.81%,换手率16.88%,成交量410.87万手,成交额22.55亿元。
9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41亿元,占总成交额6.24%;游资资金净流入8885.54万元,占总成交额3.94%;散户资金净流入5189.18万元,占总成交额2.3%。
9月30日嘉泽新能发生一笔383.6万元的大宗交易。
嘉泽新能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478,087,649股,发行价格2.51元/股,新增股份已于2025年9月26日完成登记,限售期36个月。发行对象为上海博荣益弘科技有限公司,系原控股股东嘉实龙博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912,450,588股,控股股东变更为博荣益弘,实际控制人仍为陈波。发行前,陈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812,129,065股,占比33.36%;发行后持股增至1,290,216,714股,占总股本的44.29%。博荣益弘承诺所认购股份在36个月内不转让。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为478,087,649股,发行价格2.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199,999,998.99元,净额1,191,864,067.25元。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36个月,限售期满后将在上交所上市流通。发行对象为上海博荣益弘科技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导致控股股东由嘉实龙博变更为博荣益弘,实际控制人仍为陈波。相关发行过程已获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认为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同意推荐上市。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及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均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收购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条件。公司同时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及相关文件于2025年9月30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嘉泽转债”转股价格因本次增发调整,由3.06元/股下调至2.97元/股,自2025年10月9日起生效,可转债于2025年9月30日至10月8日停牌,10月9日复牌并恢复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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