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29日收盘,东安动力(600178)报收于12.77元,下跌0.47%,换手率1.19%,成交量5.54万手,成交额7029.06万元。
资金流向
9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86.45万元,占总成交额2.65%;游资资金净流出36.64万元,占总成交额0.52%;散户资金净流入223.09万元,占总成交额3.17%。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78 股票简称:东安动力 编号:临 2025-060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五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9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成员在监事会中担任的职务自然免除,公司监事会相关制度同步废止。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制定,适用于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暂缓或豁免披露的情形。公司可对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予以豁免或暂缓披露,但须履行内部审核程序,经董事会秘书登记、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归档。涉及商业秘密的,需登记知情人名单并签署保密承诺。暂缓或豁免原因消除、信息泄露或市场传闻出现时,应及时披露。公司建立问责机制,违规将依规追责。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经2025年9月29日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该办法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决策机制,保障股东、公司和债权人权益。董事会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将部分决策权授予董事长、总经理等被授权人,授权事项涵盖投资、融资、年度经营计划、资产处置、预决算、人力资源、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审计计划、重组事项、风险治理、对外捐赠等。董事长可批准500万元以上8000万元以下的投资项目,总经理可批准500万元以下的相关事项。被授权人须通过专题会议决策,定期向董事会报告执行情况,不得超越授权范围。董事会负责监督授权执行,确保合规。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规范持股及买卖行为。董事、高管不得融券卖出公司股份或开展相关衍生品交易,须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禁止在年报、季报公告前特定期间买卖股票,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持股变动需在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计划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违规所得归公司所有,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违反制度将追究责任,包括处分、民事赔偿或刑事责任。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建立良好沟通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内在价值。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业绩说明会、股东会、网站、上证e互动、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经营、财务、战略、重大事项等。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统筹,董事会办公室承办具体事务。公司遵循合规、公平、诚实守信等原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避免选择性披露和内幕交易。必要时可聘请专业顾问,但不得与同业竞争公司共用。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经2025年9月29日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经理层成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专项奖励、超额利润分享、中长期激励构成。基本年薪按岗位价值、责任等因素确定,正职等于董事长基本年薪,副职为董事长的80%。绩效年薪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占比年度薪酬60%,考核得分低于80分扣减全部绩效年薪。任期激励以任期内绩效年薪总和的30%为基数,结合任期考核系数发放。薪酬兑现实行月度预发、年度清算,任期激励考核后一次性发放。薪酬管理遵循激励与约束统一、年度与任期激励结合原则,由董事会审定,党委会前置审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经2025年9月29日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制度旨在规范对外投资行为,加强管理,提高收益,控制风险,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对外投资包括货币资金、股权、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公司实行逐级审批制度,明确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专题会、总经理办公会的审批权限。决策支持部门负责项目论证,审计法务部负责法律文件审核。重大投资项目可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进行可行性分析。公司对投资收回、转让、人事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等作出规定,确保投资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经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制度依据《公司法》《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等制定,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特定情形如为股东、实控人担保,需股东会审议且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时应提交股东会。财务部为经办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跟踪监督等职责。公司原则上不对外担保,仅对控股子公司、互保企业及符合条件的参股企业提供担保。被担保企业需提供反担保,反担保财产不得存在权利限制。担保协议签署前须取得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违规担保将追究责任。公司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财务部负责档案管理,保管期限为十年。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该细则经2025年9月29日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会议通知定期提前5日、不定期提前3日发出,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可豁免时限。会议须有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事项等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获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包括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会议、征集股东权利等,相关事项须经专门会议审议。会议记录须真实、准确、完整,保存至少十年。公司应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并承担相关费用。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经2025年9月29日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同时关注ESG目标及相关风险和机遇,审阅并提交ESG报告。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九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表决8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其中多项制度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笠宝、刘旭东、王国强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核通过。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后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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