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29日收盘,大湖股份(600257)报收于5.27元,上涨0.57%,换手率2.23%,成交量10.71万手,成交额5608.64万元。
9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27.12万元,占总成交额9.4%;游资资金净流出4.71万元,占总成交额0.08%;散户资金净流出522.41万元,占总成交额9.31%。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9月29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现场会议股东2名,代表股份6.7683%;网络投票股东242名,代表股份22.5498%。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出席人员资格合法。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六项议案,各项议案均获有效通过,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已单独计票。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在湖南省常德市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4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1,089,7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181%。会议由董事长罗订坤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六项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均获得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相应比例通过,其中第一项为特别决议议案,获2/3以上通过,其余获1/2以上通过。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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