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29日收盘,永和股份(605020)报收于28.5元,上涨2.89%,换手率3.88%,成交量18.83万手,成交额5.35亿元。
9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836.77万元,占总成交额5.3%;游资资金净流出2721.96万元,占总成交额5.09%;散户资金净流出114.8万元,占总成交额0.21%。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董事长童建国主持,召集召开符合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资助对象为四子王旗人民政府,属地方政府机构,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已采取必要风险控制措施,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废止<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制度>的议案》,因住房市场环境变化,员工购房借款必要性降低,制度适用场景缩小,实际效用减弱,结合公司已实施市场化薪酬、股权激励等措施提升员工福利,为精简内部管理,提升执行效率,同意废止该制度,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向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政府提供财务资助展期,展期金额2,000万元,展期期限1年,自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年利率3.80%。本次展期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被资助对象为地方政府机构,信用状况良好,非公司关联方。协议约定资金专项用于征地及拆迁补偿,利随本清,逾期按150%计收违约金。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余额2,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0%,无逾期金额。董事会认为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9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永和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10月9日,赎回价格为100.9973元/张,赎回款发放日为2025年10月10日。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9月26日,自2025年9月29日起停止交易。最后转股日为2025年10月9日。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格的130%,已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永和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永和转债”将于2025年10月10日起在上交所摘牌。持有人可按19.68元/股转股,否则将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投资损失。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0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和转债”转股数量累计达到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截至2025年9月26日,累计有765,766,000元“永和转债”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38,781,541股,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294%。尚未转股的“永和转债”金额为34,234,000元,占发行总量的4.2793%。转股价格自2023年4月17日起可转股,初始转股价格为33.64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19.68元/股。期间因权益分派、股权激励、回购注销等原因多次调整。总股本由470,490,376股增至509,070,967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46.80%被动稀释至43.25%。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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