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26日收盘,福日电子(600203)报收于13.3元,较上周的14.34元下跌7.25%。本周,福日电子9月22日盘中最高价报14.6元。9月23日盘中最低价报13.24元。福日电子当前最新总市值78.87亿元,在消费电子板块市值排名50/90,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2281/5157。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9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为深圳市旗开电子有限公司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龙华支行申请2,000万元、向上海银行深圳分行申请3,000万元、向大华银行(中国)深圳分行继续申请3,000万元、向杭州银行深圳深圳湾支行申请4,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期限均为1年;继续为全资孙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东莞分行申请8,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期限1年。上述担保事项均授权董事长杨韬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所属公司深圳市旗开电子有限公司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龙华支行、上海银行深圳分行、大华银行中国深圳分行、杭州银行深圳深圳湾支行分别申请2,000万元、3,000万元、3,000万元、4,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全资孙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东莞分行申请8,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均在前期预计额度内,其中对深圳旗开担保有反担保,对以诺通讯无反担保。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39.6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9.23%,无逾期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依据《证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制定。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可自行审慎判断并履行内部程序后实施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接受交易所事后监管。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符合条件的可豁免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涉密信息可采用代称、汇总或隐去关键信息方式处理。暂缓或豁免需履行审批程序,登记事项并归档保管十年。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违规行为将被追责。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及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通过指定媒体发布,不得提前泄露。公司应关注媒体报道及股价异常波动,及时核实并披露。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重大事件须立即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董事长为制度实施第一责任人。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